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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发改规范〔2024〕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以卫星互联网为引领的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3〕7号)、《重庆市以卫星互联网为引领的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渝府办发〔2024〕22号)要求,为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空天信息产业基础设施主阵地、原始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集聚地、应用服务新高地,特制定《重庆市支持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庆市支持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积极融入和服务航天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卫星互联网先发优势,加快推进空天信息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空天信息产业基础设施主阵地、原始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集聚地、应用服务新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建设基础设施

(一)完善地面站网配套。对空天信息地面站网配套建设项目及运控中心、数据中心等,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建设运营服务平台。对卫星互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时空信息综合运营服务平台等运营类基础设施建设及核心操作系统开发,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支持开展应用示范

(三)推进北斗规模应用。面向北斗规模应用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按不超过设备(服务)采购金额的4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打造大跨度、综合性应用场景。对规模应用推广具有突出带动效应、标杆作用及影响力、可复制性强的空天信息大跨度综合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开展融合应用。对于纳入重庆市软件产业重点支持领域的空天信息融合应用项目和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三、支持科技创新攻关

(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算力、低功耗、低成本、轻量化的IP协议、芯片等方向开展核心攻关,突破空天地一体化快速高精度定位、多源信号融合定位、时空大数据信息挖掘与分析等应用服务关键技术,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空天信息领域,立项为市级科技创新类的重大(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

(七)培育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整合市内外创新资源,聚焦空天信息核心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