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7个文件的通知
温住建发〔2024〕54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主组织活动、物业服务行为,现将我局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7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业主组织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及时将文件转发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和业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新的情况及建议收集并反馈我局。
二、各单位或街道、乡镇指导工作中,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可以修改示范文本相关条款。
三、建设单位、业主组织参照示范文本制定相关文件时,可以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作出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抵触。
四、自文件施行之日起,《温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附件21《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和附件2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五、《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7个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doc
附件2《管理规约》示范文本.doc
附件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doc
附件4《温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引》.docx
附件5《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附件6《物业交接协议》示范文本.doc
附件7《温州市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引(试行)》.docx
附件8《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7个文件解读.docx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