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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字〔2024〕30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日照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请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署,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地见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3.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以上。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7万辆,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1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

1. 提升产业高端化水平。聚焦钢铁、化工、电力、建材、浆纸、粮油等传统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鼓励更新先进适用设备。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试验检测设备。推动企业技改升级焕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全面提升企业技术改造水平,每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400个左右,推动规上工业能耗强度、污染物排放“双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推动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开展“工赋日照”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按照“市级平台—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40个以上。推动危化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到 2025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数量达到4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 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全面摸清企业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推动工业各领域锅炉、风机、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压力容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加大对使用超15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引导企业及时更新老旧设备。落实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鼓励钢铁、电力、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碳捕集与利用工艺设备应用。以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申报能效、水效“领跑者”。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5年,创建市级绿色工厂60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家、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5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

4.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到2027年,完成26套二次供水设备及水表、水泵等设备更换。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淘汰低效能设施设备。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补齐配足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加装更新115处城市易涝点、地下空间等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加快建筑领域设施更新改造。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和加装电梯500部以上。以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用能设施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存量建筑节能改造75万平方米以上。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加快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推进城市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出租车等车辆电动化替代,更新改造100辆电动公交车超过质保期动力电池。到2024年底,全面淘汰城市公交柴油备用公交车,实现主城区在线运营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到2026年,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线路更新160台以上电动公交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甲醇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7. 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推广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到2027年,累计报废农业机械160台(套)。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2台。推动渔业船舶及船上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改造渔船50艘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 提升教育领域设施水平。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围绕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统筹使用各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职高水平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设备更新,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主要用于职业教育设备更新。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更新不符合需求老旧设备6.6万台(套)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9. 提升文旅领域设施水平。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体验质量。推进万平口、五莲山等景区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施等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推动市文化馆、市艺术剧院等场所演艺设备、广播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0.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检查检验、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岚山区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提高2—3人间病房比例。到2027年,医疗设备、信息化设施更新达到1万台(套)以上,病房改造15万平米以上。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2024年重点改造提升350个薄弱村卫生室;2026年底前,全市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 推进公共机构设施设备节能改造。聚焦公共机构空调、照明、电梯和车辆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开展节能减碳改造和电气化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应用节能环保设备、绿色高效制冷系统等项目。加大节水改造力度,普及节水器具,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合同节水等市场化机制实施设备更新改造,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12.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加大优惠力度,推出降价让利、赠送保养等促销举措。每年举办4场以上促消费活动,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2场。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乘用车、微卡、轻卡、皮卡、三轮汽车等适销车型下乡。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有序延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3. 开展家用电器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指导家电销售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对接厂家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依托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助力、厂家商家让利等方式,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智能电子产品消费券等,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每年组织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5场以上,电子产品换新活动5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4. 推动家具家装换新。引导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深挖家庭前装后装局部改造等市场需求,鼓励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推动智能家居体验馆等下沉,推广集成场景化定制,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每年举办2场以上家居家装展会。支持餐饮场所加装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

15. 提升高端装备供应能力。聚焦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海工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等产业,引导企业加强高端产品研发制造。围绕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开展设备供需对接会,支持新能源整车企业提量增效。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2万辆,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55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钢铁、化工、汽车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共性技术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挥山东大学、上海交大等高校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作用,推动优质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 提升产品质量品牌。引导企业参与“好品山东”建设,推进品牌宣传和建设。借助“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推荐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推向全国市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

18.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废旧物资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到2024年底,新建(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00个、分拣中心2个;到2025年底,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探索利用电商平台设立线上回收站,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规范提升废旧商品回收处置和信息管理平台应用管理,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9. 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开展报废汽车上门取车服务,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创建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0.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推广“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完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1. 推动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推动产业基础较好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探索在风电、光伏等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培育或引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龙头企业。完善废钢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引导钢铁企业逐步提高废钢使用比例。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建设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23. 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实施强链工程,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实施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4. 推动产品技术标准实施提升。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促进安全、健康、性能、环保等标准升级。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鼓励企业开展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5. 强化循环利用标准实施。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实施。促进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应用。树立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标准倒逼、政策引导、市场化对接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做好供需摸底排查、对接服务等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持续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分行业领域制定场景化、可实施、能见效的具体方案,构建“1+N”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单位)

(二)提高项目谋划实施质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对接国家和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开展本行业、本系统项目谋划,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分领域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库。合理把握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节奏,分类分批分步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供需分析,统筹需求量大的更新设备和消费品市场资源,主动对接招引国内先进设备制造商,促进供需两端同步发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

(三)强化财政支持。争取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用足用好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统筹用好现有渠道资金,支持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等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技改专项贷”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给予财政贴息。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采购。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落实税收优惠。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五)深化金融服务支撑。开展银企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