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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穗国税发〔2009〕2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公告》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 ( 粤国税发〔2009〕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报送要求
(一)纳入“无纸化申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有误需要重新报送或存在特殊纳税申报数据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附报《纳税申报表情况说明》。
以上第一条第(二)款所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有误包括了电子数据或纸质资料有误的情况;特殊纳税申报数据是指《关于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