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 )规定,现对以下文件予以全文废止:
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免税饲料销售环节管理的通知
》 (
云国税发〔2006〕202号
)。
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问题的意见
》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解读稿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8日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