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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滨州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滨州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建城字〔202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为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品质滨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3〕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9个单位编制了《滨州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州市城乡水务局                      滨州市商务局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滨州市体育局  

  滨州市大数据局           滨州市城市管理局  

滨州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品质滨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3〕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品质滨州”建设为引领,聚焦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保护历史文化、彰显风貌特色、推进产城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加快建设品质滨州,打造具有滨州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

到2025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城市更新项目,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发展空间有效拓展,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更加有力,城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

二、主要任务

(一)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更新片区,摸清片区现状和短板,明确更新单元,编制城市更新片区整体策划(方案),统筹实施片区更新项目,市主城区着力提升科创片区和中海片区居住品质,开发适应市场提档升级需求的高品质住宅产品,满足和引领住房消费需求,打造功能定位明确,具有滨州风貌特色高品质片区;有序推进高铁片区建设,高标准完成片区规划设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枢纽为基础,打造宜居宜业的高铁新区;科学推进老城片区有机更新,以改善环境、提升景观、疏解交通、优化功能为主,重点推动渤海国际单元建设,打造具有人文生活风貌的生活片区。沾化区巩固徒骇河东岸老城片区更新成果,阳信县加快推进梨园片区、东湖片区、幸福河西等老城片区建设,片区更新以自求平衡为前提,有效预防风险。科学划分片区改造地块范围和实施时序,整体设计、一体打造,严防大拆大建,干一片、成一片。到2025年,片区功能趋于完善,品质显著提升。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行改造资金和规划指标全市统筹、土地资源区域统筹,坚持净地出让;按需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摸清需求,整合资源,合理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坚持先谋后动,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稳慎有序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提高老旧小区改造质量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加快推动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实现供水企业直管到户。改造城镇C、D级危房以及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加快补齐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供电设施短板,同步实施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鼓励相邻小区及周边区域统筹规划、联动改造、设施共享。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制度,落实延长新建住宅质量保修期限要求,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4个,开工增设电梯50部,到2025年,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质工程。持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更新,完善城镇低效用地管理系统,鼓励引导低效用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流转交易。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各县(区、市)采取灵活的土地政策,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加强对工业遗存以及工业建筑、工业设备、厂址、生产工艺等工业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将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及时转化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用好存量房屋资源,对高频次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减小规模、均衡布点。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25年底前滨城区建成25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用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推动黄河三角洲儿童友好乐园建设,2024年开放投用黄河植物园、珍珠湖2处儿童乐园,全市打造儿童友好公共空间150个以上。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工程。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积极推进黄河十九路快速通道建设。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实施,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市主城区进行道路无障碍提升改造,大力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加快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巩固2023年城市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成效,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始终保持动态清零。推进实施无棣县城区排涝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城区排水综合提升项目、滨州市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博兴县城市排涝生态治理工程5项区域防洪工程。积极推进老旧供水管网设施更新改造,有效解决“跑冒滴漏”等问题。积极发展城市热源供应多能互补系统,加大漏损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和二次管网改造力度,2024年新增集中供热入网面积196万平方米。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2024年主城区投用300个四分类废物箱及配套设备和20个垃圾分类亭,配齐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基本建立分类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更新片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或在详细规划中设置城市设计专篇。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强化城市绿线、古树名木、原有绿地保护,修复城市滨水岸线、山体周边自然生态,加强乡土植物应用,打造开敞蓝绿空间。推动建设公园城市,合理布局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一批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加强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山东省最美绿道评价,到2025年,新建公园30个,城市绿道累计达到130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加快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保护街区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落实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