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完善所得税行业利润率预警值的公告【全文废止】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
2010-12-24
USHUI.NET®提示:根据《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2)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规定,全文废止
附件:
漳州市行业利润率预警值标准下限
行业 |
应税所得率预警值 |
一、农、林、牧、渔业 |
2% |
二、制造业 |
3% |
三、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2% |
(1)钢材、上年度外贸出口占80%以上 |
见说明1 |
(2)汽车、摩托车 |
见说明2 |
四、交通运输业 |
5% |
五、建筑业 |
4% |
六、饮食业 |
8% |
七、娱乐业 |
15% |
八、其他行业 |
3.5% |
备注:
一、特殊行业预警值下限说明:
㈠钢材销售、上年度外贸出口占80%以上的企业适用预警值下限: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为1.2%,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为1%,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8%,5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部分为0.5%,8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3%。
㈡汽车、摩托车销售的企业适用预警值下限: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为1.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8%,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5%,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3%。专门销售排气量在1.0以下的汽车为0.5%。
二、各地可对预警值标准进行细化,逐户确定企业适用的利润率预警值,但原则上不得低于全市预警值标准。细化后的预警值报市局备案后执行。
三、根据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及实际税负水平,漳浦、南靖、东山、常山等4个单位的预警值下限可按全市标准的90%执行;云霄、诏安、平和、华安等4个单位的预警值下限可按全市标准的80%执行。
附件:
漳州市行业利润率预警值标准下限
行业 |
应税所得率预警值 |
一、农、林、牧、渔业 |
2% |
二、制造业 |
3% |
三、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2% |
(1)钢材、上年度外贸出口占80%以上 |
见说明1 |
(2)汽车、摩托车 |
见说明2 |
四、交通运输业 |
5% |
五、建筑业 |
4% |
六、饮食业 |
8% |
七、娱乐业 |
15% |
八、其他行业 |
3.5% |
备注:
一、特殊行业预警值下限说明:
㈠钢材销售、上年度外贸出口占80%以上的企业适用预警值下限: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为1.2%,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为1%,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8%,5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部分为0.5%,8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3%。
㈡汽车、摩托车销售的企业适用预警值下限: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为1.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8%,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5%,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3%。专门销售排气量在1.0以下的汽车为0.5%。
二、各地可对预警值标准进行细化,逐户确定企业适用的利润率预警值,但原则上不得低于全市预警值标准。细化后的预警值报市局备案后执行。
三、根据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及实际税负水平,漳浦、南靖、东山、常山等4个单位的预警值下限可按全市标准的90%执行;云霄、诏安、平和、华安等4个单位的预警值下限可按全市标准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