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地[1989]136号 1989-12-21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沪国税法[2009]9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对
印花税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对资金帐簿贴花,原则上按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总额计税贴花。实行以总厂、公司、集团统一核算的企业,其资金帐的资金总额已由统一核算单位全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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