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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加强和规范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核定征收的企业适用范围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下列企业的所得税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7.“一定规模”的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8.其他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
二、核定征收的方式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一)定率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核定企业的应税所得率,由企业根据纳税年度内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的实际发生额,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的办法。它适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定额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由企业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定额征收方式适用不属于采取定率征收情形的企业。
(三)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企业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四)采取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款计算方法。
1.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货币性收入+非货币性收入
2 .应税所得率的确定:
企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在相关规定幅度标准范围内进行确定。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企业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