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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天府菜油行动省级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天府菜油”行动省级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
川财规〔2024〕11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农牧)农村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化“川油”产业体系,推进“天府菜油”行动落地实施,我们研究制定了《深入推进“天府菜油”行动省级财政奖补政策》。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科技厅

2024年11月4日

深入推进“天府菜油”行动省级财政奖补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化“川油”产业体系,推进“天府菜油”行动落地实施,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油菜种业振兴。持续支持实施农作物育种攻关专项,着力开展绿色高产高效油菜育种技术创新和新品种培育。支持组建“天府菜油”科技创新协作团队,对入选油菜团队专家给予10-15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团队围绕油菜种质资源创制、新品种培育、高产高效种植技术、良种繁育、全程机械化生产及产品加工等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配套,提升我省油菜产业发展科技水平。

支持粮油企业联合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申报重点研发项目攻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按规定给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科技厅、财政厅)

二、支持菜籽精深加工。鼓励符合条件的粮油企业申报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对竞争立项入围的项目,省级财政支持提升产能、实施技改、创新研发等方面,单个企业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三、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持续推进“天府菜油”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省级财政按照年度预算3000万元左右规模,支持“天府菜油”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支持企业开展“天府菜油”+企业品牌宣传推广,对企业在户外媒体平台投放具有显著“天府菜油”公共品牌元素广告的,省级财政按年度企业直接投入广告费用的3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

四、支持拓展销售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投入站内广告、参加平台促销等各种形式开展“天府菜油”产品营销推广活动。省级财政按企业“天府菜油”产品年度电商平台投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