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科发高〔2024〕10号
附件1
衢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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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
服务能力 |
1.1 孵化器面积(平方米) |
孵化器面积≥6000平方米,得5分;≥5000平方米,得4分;≥3000平方米,得3分;≥1000平方米,得2分。 |
5 |
1.2 创业导师平均对接企业数量 |
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得3分;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2名创业导师,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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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孵化器专职服务人员占比(%) |
孵化器专职服务人员占比≥100%,得5分;≥90%,得4分;≥80%,得3分;≥50%,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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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绩效(85分) |
2.1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
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10%,得5分;≥5%,得4分;≥10%,得3分;≥4%,得2分;≥2%,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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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规模(万元) |
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规模≥300万元得5分;≥200万元,得4分;≥150万元,得3分;≥100万元,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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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数量(专业孵化器毕业企业家数按综合孵化器要求60%考核) |
累计毕业企业≥15家,得10分;≥12家,得9分;≥10家,得8分;≥5家,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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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孵化器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
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20%,得5分;≥15%得4分;≥10%,得3分;≥5%,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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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孵化器在孵企业家数(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家数按综合孵化器要求60%考核) |
孵化器在孵企业家数≥20家,得10分;≥18家,得9分;≥15家,得8分;≥10家,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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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孵化器在孵企业中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重合企业只计算一次)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25%,得10分;≥20%,得9分;≥15%,得8分;≥10%,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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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在孵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在孵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得3分(20分封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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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在孵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在孵企业中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得2分(20分封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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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指标(30分) |
3.1毕业企业五年内有上市(挂牌)企业 |
毕业企业五年内有上市(挂牌)企业,每家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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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中当年有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
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中当年有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每家得5分。10分封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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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加分项(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批示或推广等) |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的企业,酌情加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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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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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