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4〕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推进我省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重大使命,坚持创新驱动、内容为王,深入实施重大项目牵引、视听技术赋能、视听业态提升、产业环境优化四大行动,率先构建具有高技术支撑、高价值附加、高能级传播的大视听全产业链格局,为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到2027年,打造年营业收入超万亿元大视听产业,培育视听内容生产、视听电子产品、视听文化服务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若干百亿级细分新市场,建设国家级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8个、省级重点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40个以上,培育视听领域省级重点企业500家以上,成为全国领先的大视听产业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牵引行动,提升产业能级。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立足大视听产业链发展现状,构建“一廊三极多点”大视听产业发展格局,依托之江文化产业带,围绕数字内容、影视生产、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文化演艺等领域,打造一体联动、融合发展的之江视听产业大走廊;发挥杭州、宁波、金华三市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辐射带动作用,集聚优质企业和科研院所,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视听产业增长极;推动其他设区市和相关产业基地(园区)发展特色视听产业,形成多点支撑、错位发展、良性互动格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滚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大视听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大视听产业“146”项目计划,即谋划实施10个左右投资规模较大、牵引力强的“头部”项目,纳入文旅投资“双百”计划;每年遴选40个左右具有中坚支撑作用的“腰部”项目,加强服务引导;力争2024—2027年大视听产业项目总投资达到6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实施视听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链主”型企业、“小巨人”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分级分类扶持机制,加快培育音视频、商用显示、智能传感器和芯片等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大视听产业培育“赛马”机制,动态筛选重点领域最具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4.强化产业基地平台支撑。发挥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联盟作用,加强对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推进各类产业基地(园区)梯次协同发展。完善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进入退出机制,推动产业项目向产业基地(园区)集中,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整合,规划培育一批主业优势明显、综合效益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提升产业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5.打造视听科研服务平台。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大各类视听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力度,促进资源共享、服务创新。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视听领域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开展视听关键技术和标准攻关、人文社科项目研究,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视听委托研发项目,可按规定推荐列入当年度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广电集团、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二)实施视听技术赋能行动,繁荣内容生产。
6.促进视听领域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加快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新闻智能生成和发布、内容审核助手、虚拟数字人等人工智能技术在视听素材搜索、内容创作、传播推广等领域的研发与创新应用。夯实人工智能技术底座,推进音视频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发展视听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大幅提升内容生产效能。(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7.发展高品质视听内容制播系统。推动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和企业视听生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深度应用算力中心、云计算平台,加快建设媒体资源库、高科技摄影棚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前端制播成套系统、超高清音视频网络直播系统等设备系统在广播电视、网络直播、新媒体等领域应用,提升4K/8K超高清视频制播技术能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广电集团、省经信厅)
8.提升影视后期制作能力。大力推进视效制作、动画制作、配光校色、录音合成、混录技术等影视后期制作领域产业发展,加快研制3D内容制作引擎、实时渲染处理、高性能AR融合制播、高动态范围成像、高精度动态捕捉、三维场景成像编辑等内容生产和测试工具。支持各地引育一批高水平影视后期制作企业和团队,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
9.扶持原创精品生产。实施“浙产好剧”精品创作工程,探索建立影视剧生产资源数据库,为创作提供大数据支持。实施特色IP和导演编剧扶持计划,建立健全优秀文学作品向视听剧本转化的工作机制。建设剧本研究创作中心,搭建剧本交流推介平台。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浙江广电集团、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联、省作协、省文投集团)
10.提升内容传播运营水平。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新型广电网络建设。整合重大文化平台优质资源,培育发展影视生产、文艺创制、版权交易等全链路文化传播生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策划打造一批文化综艺标杆品牌,构建省级移动新媒体矩阵,重点打造Z视介客户端等文化平台。支持企业充分挖掘视听作品IP价值,通过探索线上线下运营模式,打造新型视听文化传播平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浙江广电集团、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三)实施视听业态提升行动,拓展消费场景。
11.加快发展视听核心元器件产业。在终端系统级芯片(SoC)、音视频处理、编解码、高速数字接口、超高分辨率显示、CMOS图像传感、虚拟现实专用处理和3D图形处理等芯片领域取得突破,加快微显示器件、近眼显示模组、电动伺服变焦镜头、传声器音头、高性能二维衍射光学元件、超短焦镜头的研发和产业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大视听企业,按规定纳入相关重点支持清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12.促进视听电子产品应用和消费。打造视听电子消费新场景,聚焦新型显示、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领域,推动企业参与数字城市、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智慧家庭、智能工厂、智慧校园等创新场景建设,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开展视听电子产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4K/8K电视机、投影机、激光电视、高品质音响、虚拟现实终端等产品入户,提升用户体验。每年遴选一批视听创新电子产品,纳入浙江制造精品和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目录,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13.做优网络直播经济。打造直播产业集群,引育一批头部MCN机构、直播电商企业、头部主播企业及产业配套服务企业,从资源、产品、销售、服务等方面对网络直播企业进行多维度支持。广泛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培育直播电商人才。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提质升级,以直播、短视频等模式推广地方特色产业产品。推进网络直播综合治理集成改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浙江广电集团、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4.提升动漫游戏产业。制定浙江动漫品牌发展规划。支持原创动漫IP授权经营,促进动漫向全品类形态和全龄段受众发展,打造动漫强省。推动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一批动漫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打造动漫衍生品、动漫演艺、动漫会展等全产业链品牌。推动游戏产业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原创数字游戏评价机制,开辟优质项目绿色通道,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杭州等地打造电子竞技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