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拍卖的海关罚没进口车计算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2005〕17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关进口罚没车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的有关问题请示》(汕国税发〔2005〕12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按规定提交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纳税人申报纳税的车辆要求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4]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