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政府保障,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统筹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着力实施农村学校标准化、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大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农村生源,增加城区学位数量,努力解决“农村弱”和“城市挤”的问题,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提升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
——城乡联动,协调发展。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规模,实行城乡联动发展,保障教师按需配置,引导学生合理流动。
——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针对农村实际情况,本着先弱后强、先乡后城路径步骤,紧抓办学条件、人力资源、经费投入和体制创新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大力缩小城乡、校际间教育差距,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0年,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农村中小学(含教学点)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农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农村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四、主要措施
(一)同步建设城区学校
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预留足够面积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努力办好农村教育
精心编制农村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重点加强对乡镇村小和教学点改造,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等项目统筹衔接,发挥好各类专项资金效益。合理处置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学前教育等教育事业,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落实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城区学校两倍拨付的政策,足额安排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取暖费、寄宿制学校专项补助等经费。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城区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30%。开齐开足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课程,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意识教育,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发挥农村小班化教学优势,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62%按初中学校毕业生比例分配至城区各初中,农村学校提高至65%,增强农村学校吸引力。
(三)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学校建设标准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一扩二建三提高”的原则分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即:扩展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建设面;建设运动场地和专用教室;提高教学仪器装备、师资配备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人员。认真执行《甘肃省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到2018年,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四)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管理
深入实施“学校发展联盟”工程。根据城乡学校不同特色组建城市和农村学校相结合的紧密型城乡一体化发展联盟。探索联盟内学校管理重构、资源重组、干部教师交流新机制,构建联盟内学校间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一体、质量共进、文化共建、课题合作新模式,切实打破校际壁垒。完善考核与奖补制度,提升联盟内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成员校在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共同进步。
(五)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
以教育信息化建设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水平,缩小城乡教育数字化建设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光纤入校入班,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全面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加快嘉峪关教育城域网“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步伐。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教学实践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智慧课堂建设。努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信息化教育教学步伐。进一步加强教育网络安全防护,保障信息安全。
(六)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合理核定全市教职工编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精准补充师资,着力解决农村结构性缺员和城区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顶层设计,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探索推进教师“市管校聘”改革。适当放宽农村学校教师配备标准,按照班师比1:2配备教师。按照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推动全市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动态管理,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岗位聘用、城乡交流、转岗培训、减员补充等措施补足配齐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积极探索结对帮扶、“跨校走课”等教师交流新举措,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常态化。
(七)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教师向农村流动的政策导向,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实行农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使农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高于同职级城区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对在农村连续工作满30年的教师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子女入学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按照城区同等规模学校分配比例的1.5倍分配指标。适当扩大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对已经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直接聘任相应职称,实现“即评即聘”。完善农村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让优秀教师拥有合理的价值回报,丰富农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农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生活幸福感,让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八)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统筹规划,加强管理,重视城乡各类教师培训,充分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权利。健全五级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基地的建设,发挥利用好师范院校的资源优势,助推我市教师的专业成长。落实好常规培训、开创菜单式的特色培训。发挥名师、学科基地、乡村教师影子研训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九)改革教育治理体系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监督评估机制。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镇教委的目标考核,镇教委要加强对村小学、教学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促进学校品质提升。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创新校外教育方式,构建校内外教育相互衔接的育人机制。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仲裁调解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及时公布招生办法和结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开、公正、公平。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提高班等特设班。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和校本课程的课时。坚持开展阳光体育大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