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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上海国际医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上海国际医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沪府办发〔2024〕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推进医疗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医疗、保险、旅游等多种业态相互赋能,加快建设国际医学中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上海国际医疗创新发展提出意见如下:

  一、优化服务布局,打造国际医疗服务业态

  (一)完善国际医疗服务布局。加强国际医疗布局规划研究,优化国际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把握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和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国家战略承载区先行先试机遇,加快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发展。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办医品牌,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国际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公立医院国际医疗部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二)拓展国际医疗服务内容。持续加强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涵盖门急诊、住院、预防接种、健康体检、健康管理、中医药等国际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等多种服务形式发展。发展特色门诊部、诊所,推进“全科+专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医疗服务,满足多元化、国际化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二、培育特色优势,提升国际医疗核心竞争力

  (一)打造临床专科专病诊疗特色品牌。支持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开展特色化国际医疗项目,打造特色病种服务品牌。鼓励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粒子治疗等先进治疗手段应用。积极推进创新技术、创新药械临床使用。支持具备先进临床研究实践经验的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开展研究型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药品监管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二)发挥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建设“海派中医”国际品牌,发扬中医药辨证论治和整体观等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充分挖掘中医药对慢性病、老年病、复杂性疾病、疑难病的诊疗优势,打造国际中医药优质临床基地。发展针刺、艾灸、推拿、刮痧、拔罐、中药熏蒸、中医传统功法等中医特色服务,引导健康养生理念。鼓励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布局海外中医医疗中心。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强化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标准的组织制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塑造国际医疗整体品牌。实施优质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优势互补策略,积极引进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拥有国际知名医疗品牌的外资办医疗机构。鼓励通过协议方式,建立专科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等不同机构间的国际医疗会诊、转诊、技术支持等机制。鼓励国际医疗服务机构间开展合作,联合推广特色专科专病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三、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国际医疗服务主体活力

  (一)积极争取医疗开放各项改革先试先行。落实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外商独资医院设立试点,引进高水平外资医疗品牌,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拓展多元化服务供给格局。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推动国际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申请使用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商业保险认证。探索建立本土化国际医疗认证标准,推动组建第三方国际医疗认证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管局)

  (二)完善国际医疗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国际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开设预防接种门诊,开展健康体检、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服务。对以提供国际医疗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划设置方面按照规定予以适当支持。优化国际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管理,支持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在符合国家和本市价格、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布局规划的前提下,通过与商业保险机构协议的方式对国际医疗服务实行优质优价。加强对国际医疗服务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的政策指导,优化临床用药结构。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可申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贸易)扶持,相关国际医疗项目可申请市旅游发展专项扶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三)加强国际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探索外籍、港澳台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探索外籍、港澳台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等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国际医疗服务机构规范执业,开展外籍护士规范执业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境外医学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本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目录,探索持目录内证书的外籍、港澳台医学专家高级职称同等水平认定机制。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申请后将国际医疗部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鼓励国际医疗专职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开展国际医疗相关临床医学、卫生政策、管理科学等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国际医疗部专职医生按照规定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允许经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到综合医院国际医疗部执业。开展国际医疗服务的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聘用国际医疗高端外籍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四、优化服务体验,扩大上海医疗品牌国际影响力

  (一)完善便利化服务措施。优化外籍患者出入境证件办理便利服务措施,促进外籍人员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就医便利化应用。推进本市预约挂号平台外文版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开发国际医疗外文版网页或小程序,健全国际医疗服务预约就诊机制。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医疗服务参照上海地方标准《国际医疗服务规范》(DB31/T 1487—2024)实施。完善国际医疗服务费用便利化支付措施,提供人民币现金、银行卡(含外币)、移动支付、保险直付等多渠道支付方式。鼓励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开设外汇账户,方便海外医疗保险和跨境就医者支付医疗费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医疗多语种服务,提供多语种医疗文书,建立健全国际患者临床协调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国际医疗服务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