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2022-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22〕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2022-2025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2022-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我市资源禀赋优势和良好发展基础,现就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制定如下总体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市委“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级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全方位推动酒泉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主动选择和必由之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放在首位,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倡导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幅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
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坚决服从中央统一安排部署,与全省保持步调一致,既不搞“碳冲锋”,也不搞“碳抢跑”,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道路,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坚持不等不靠、先行先试。立足酒泉市新能源产业资源禀赋优势,在低碳建筑、低碳文旅、绿色电力交易认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等方面主动作为,通过先行先试,为全省提供参考样板,为我市赢得政策先机。
坚持循序渐进、防范风险。处理好节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思想,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实事求是、持续发力,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三、主要目标
力争在2023年前,全市风光电装机突破3000万千瓦,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创建2-3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绿色园区、1-2家工业节水型企业,氢能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建设1-2个绿色低碳旅游景区,创建2-3家绿色星级饭店,公共机构领域全部实现节能照明,各县(市、区)建设不少于1个绿色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第一批碳达峰试点(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下降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四、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碳达峰目标开展先行先试,聚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清洁能源、绿色低碳城乡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出行、绿色低碳工业制造、绿色低碳农业林业、绿色低碳文化旅游等7个重点方面开展工作。
(一)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体系
1.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制定出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教育方案》,倡导绿色低碳节约生活方式,加强低碳发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以创建全国碳达峰示范城市为载体,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周、低碳出行日、全民节水节电宣传、绿色低碳示范社区(小区)创建等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崇尚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金融机构、商业联盟开发碳信用卡、碳积分、碳币等创新型碳金融产品,探索建立碳积分制度,创建酒泉市碳积分推广平台,打造汇集低碳知识、资讯、产品和技术等内容的低碳宣传推广平台,开发专业服务网站、APP程序、微信小程序等。设立“绿色家庭”“绿色村镇”等荣誉称号,鼓励其持续践行低碳活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以下工作均需要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不一一列出)
2.建立健全低碳激励机制。出台财政专项扶持政策,对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业企业煤改电、城镇居民清洁取暖、国家储备林项目、分布式光伏推广等节能低碳行为给予财政补贴支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适应低碳发展要求,鼓励大型商超销售低碳产品,推广节能灯、节能家电等产品广泛应用。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探索建立“碳普惠”平台,推广碳积分、碳账户等产品,同步接入支付宝、微信等平台,通过衣食住行各个领域的“低碳行为”获取碳积分可兑换环保商品、消费红包、机场贵宾间休息服务等。(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3.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保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增加低碳经济发展投入,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发行债券等方式广泛融资,支持节能环保相关制造和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用好央行关于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两个信贷支持工具,持续扩大绿色信贷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引入节能低碳评价因素,提供项目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研究低碳金融发展模式,积极开发低碳金融产品。力争2023年底全市绿色信贷规模突破300亿元;以绿色金融发展为引领,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二)构建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体系
4.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能优先原则,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抓手,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持续对六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问题。将能源要素向增加值率高、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上倾斜,推进实施一批节能降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服务业、节能降碳设备生产加工、污染治理、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等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执行国家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到2025年,全市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碳排放等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国网酒泉供电公司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5.加快风光电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各能源品种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互济,整体提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供应安全保障水平。紧盯玉门、金塔2个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汇报对接,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将阿克塞县、肃北马鬃山等750千伏变电站列入国家和省上的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计划。完善出台《酒泉市新能源布局规划》,按照“连片布局、集中开发”的原则,加快酒湖工程配套风电150万千瓦,国家第一批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电基地项目,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建设进程,围绕巴丹吉林沙漠,积极谋划推动1100万千瓦跨区外送及600万千瓦省内就地消纳风光电项目。全力推动首批355万千瓦“光热+”项目建设,加快电网接入等前期工作,加快玉门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阿克塞80万千瓦、肃北东、平草湖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研究论证工作。2022年实现新增风光电装机并网700万千瓦以上。(市能源局、国网酒泉供电公司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6.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着力打造全国清洁能源领军城市。大力推动储能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储能装备制造头部企业落地酒泉,通过提升储能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比例。支持肃州区东洞滩率先开展绿电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引入新能源微电网负荷企业,提升微电网实操性。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争取更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获得省上支持。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全面加快“陇电入沪”项目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核准建设。积极推进“陇电入粤”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进入省政府项目“盘子”。加快编制《酒泉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酒泉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积极推进电解水制氢、绿氢与现代化工耦合、液态可燃氢燃料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零碳制氢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互补发展的新模式,构建集中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并举的氢能源供应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7.支持绿色电力改革创新。依托国网酒泉供电公司和酒泉大数据中心建立智慧“观碳”平台,汇总收集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综合用能数据,实现用能数据汇总、能耗(碳排放)在线监测、碳核算等功能,为后续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碳咨询、绿电基金运营等打牢数据基础。积极对接国家电网总公司,争取国家能源计量中心(电力)在酒泉建设新能源分中心,在用能权交易、绿电认证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鼓励大用电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充分调动绿色电力消纳积极性。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重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项目。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全面提升配电网生产运行数字化水平,强化电网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提升农村配网支撑能力,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沼气发电等接入电网。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5%,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最小发电出力达到30%左右额定负荷,单位发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28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国网酒泉供电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配合落实)
(三)构建绿色低碳城乡建设体系
8.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着力提高钢材、木材等可循环材料在建筑中的比例,新建建筑物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试点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防水排涝治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组织实施一批供热管网改造提升、分布式光伏电站、城市亮化节能设备更换项目。通过系统诊断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节能清洗、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空调机组、电梯、水泵、电机等用电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能设备随着负荷变化自动调节运行状态,提高能效水平。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公共亮化节能设备使用率达到80%。(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
9.大力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在土坯房改造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在农村开展土灶改造、供暖改造等工作,鼓励农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采暖房,创建全市清洁能源惠民示范区(点)。严格执行禁烧秸秆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垃圾秸秆及荒草禁烧属地责任,坚决遏制“污染围城”现象蔓延。(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10.积极推进低碳清洁供暖。加快推进清洁热源建设,以集中供暖和清洁供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全面推进供热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及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大老旧小区改造、供热管网管线改造投入力度。推进酒钢热电—肃州区热电联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重点支持肃州区热电联供节能提升改造。(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能源局配合落实)
11.抓好城市绿化和垃圾分类。着力实施新城区三期环境可持续发展、肃州区北大河生态治理工程等一批生态治理和绿化改造工程,抓好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和公园广场绿化改造提升,结合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建设街头绿地、小游园等小型绿地,增加绿地总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酒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12.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发展。依托现有循环经济基础,围绕重点行业推进制造过程清洁化、废物循环资源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集约式、链条化循环发展模式。积极开展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全面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围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尾矿、冶炼渣、建筑垃圾、化工废渣、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加大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粪便等集中协同处理力度,申报建设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出行体系
13.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交通网络优势,积极开展酒泉市绿色智能化交通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以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为主的综合客运枢纽和多式联运枢纽,重点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推进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酒泉至明水干线物流自动驾驶专用公路、柳沟至红沙梁煤矿铁路项目建设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14.推广使用低碳交通工具。强化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营运老旧车辆、农业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推广电力、氢能、天然气用车,新增更换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内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60辆,新增更新出租车100%实现纯电动化,协助推进玉门油田生产区至生活区通勤车更换氢燃料大巴。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积极推动车用加氢站规划建设。加快城市绿色货物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在城市配送、甩挂运输、冷链物流等领域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广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便利通行政策和清洁能源车辆。到2025年,全市城市、城乡公交车纯电动化、新能源化达到100%;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融合发展,新增更新出租车100%实现纯电动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15.倡导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加快推进城际公共交通、快速公交以及步道、自行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共享交通,加快推动汽车、自行车等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交通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精准化综合型交通拥堵治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五)构建绿色低碳工业制造体系
16.持续开展工业领域能效对标。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有关部署,对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指导各县(市、区)水泥、煤化、冶金、有色等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和节能技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工业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定期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能管理规定。(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
17.积极推动绿色工厂建设。推进工业低碳工艺革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开展全市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改造,推广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和园区,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绿色制造体系,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培育工业能源经济增长新支柱。支持玉门油田等石化化工企业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炼化、化工产业与“绿电”“绿氢”等耦合示范项目建设,利用炼化、煤化工装置所排二氧化碳纯度高、捕集成本低等特点,组织一批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低碳示范项目。(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18.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着力优化产业布局、调整能源结构,聚焦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建筑领域低碳技术、交通领域零碳技术、生态碳汇技术等,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提升节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供给能力,打造从理论研究到应用研究、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发展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低碳科技集成应用,推广“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控制技术等减碳关键技术,部署高效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零碳关键技术,超前部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等负碳技术。重点围绕绿电制氢、储运、加注、应用等关键技术,逐步构建形成绿色氢能产业体系。(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19.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力度。在水泥、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组织实施一批碳捕捉碳封存项目。鼓励玉门油田、国家电网等骨干企业率先开展工业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研究,广泛引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的核心技术迭代应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20.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对外合作。加强与东、中部城市特别是电力供需紧张地区交流合作,将清洁能源优势和绿色电力禀赋纳入全市“6+1”产业链招商内容,重点围绕现代高载能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提升清洁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深入研究欧盟碳关税、碳标识等进出口政策对酒泉外贸领域带来的影响,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特别是多晶硅、光伏玻璃、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探索开展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认证,并逐步扩展到石油炼化、化工、水泥等行业,为后续工业产品特别是新能源产品出口打牢基础。(市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六)构建绿色低碳农业林业体系
21.推进循环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申报争取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项目,争取将肃州区列入国家第三批创建名单,培育形成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体系。做大做强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积极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依靠生物技术把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和有机基质,“十四五”期间,新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场5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3%以上。大力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化利用”项目,着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商品化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转化为生物质燃料水平,“十四五”末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22.持续治理农业农村污染。纵深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奖补项目,大力推广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十四五”末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以上。围绕尾菜肥料化、饲料化利用,通过直接还田、行间还田、堆沤肥技术,将尾菜发酵处理为有机肥,实现培肥地力和节本增效,“十四五”末尾菜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56%以上。落实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区域村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集中处理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鼓励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施肥等方式实现资源就地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对应职责分工落实)
23.大力提升林业碳汇能力。以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城乡绿化,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不断增加林草资源数量,提高林草资源质量,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和碳汇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营造林100万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230万亩,全面加强721.23万亩湿地保护修复。到2025年,在国土“三调”结果基础上,全市森林覆盖率增加0.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3个百分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1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市林草局牵头负责)
(七)构建绿色低碳文化旅游体系
24.推进绿色低碳旅游景区建设。以营造低碳旅游吸引物、建设低碳旅游设施、培育低碳旅游体验环境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为主要实现路径的低碳旅游发展方式,推动创建绿色低碳旅游景区。鼓励景区选择风光电等新能源作为供电途径,大力引进新能源供电设备,规划建设光伏停车场、光伏旅游厕所等低碳建筑。依托低碳能源与技术,推广采用低碳能源代替传统能源,降低景区的碳排放量和空气污染,降低景区的运营成本。着力开发低碳吸引物,以建设各种级别的绿色生态景观为目标,构建出绿色乡村、生态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大力开发文化山水游、休闲度假游、健身养生游等低碳旅游景观。(市文旅局牵头负责)
25.提高绿色低碳旅游设施比例。大力推行旅游交通低碳化,提高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使用比例,推动旅游景区接驳车辆、机场大巴、旅游线路班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敦煌莫高窟、鸣沙山等旅游景点率先落地氢燃料大巴。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鼓励旅行社租用绿色新能源车辆,支持景区停车场、房车自驾车营地配备建设充电桩、换电站设施。在低碳旅游景区建设规划设计中,加强利用清洁型等能源,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建设生态停车场。(市文旅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市交通局配合落实)
26.开展绿色低碳酒店(饭店)创建试点。积极指导星级饭店创建绿色饭店,开展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同步创建活动。探索评选一批“低碳酒店”“低碳民宿”给予试点支持,强化引导,打出低碳住宿“名片”。按照绿色饭店标准指导设计、建设和经营,使用绿色能源、资源和环保材料,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严格规范酒店、民宿用房等旅游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大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市文旅局牵头负责、市商务局配合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纵横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于6月20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任务分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实施方案及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专项保障方案,完善形成目标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负责统筹有关方面制定出台总体政策文件,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等。市教育局:负责绿色低碳发展教育行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工信局:负责工业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工作落实。市财政局:负责财政支持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住建局:负责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绿色金融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林草局:负责森林和草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市统计局:负责碳排放和碳汇核算体系、统计数据的核算管理。市能源局:负责能源领域碳达峰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有关低碳领域建设资金,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先进技术研发等领域给予支持。在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争取、专项债券发行方面,重点向电力、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等项目倾斜。
(四)强化人才培养。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瞄准“双碳”战略目标,聚焦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环境保护监测、调峰电源、外送通道、储能、源网荷储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快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应用、绿色经济管理、绿色发展智库等专业技术人才。要创建面向“双碳”的职业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加快培养大批能源领域急需紧缺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打造服务“双碳”目标的人才梯队。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方案》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目标责任,每月25日前将《方案》落实情况及《清单》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后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省“双碳”领导小组参阅。市政府将定期跟进、评估、分析各县(市、区)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碳强度下降目标、化石能源总量控制等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并组织开展碳达峰年度目标任务评估,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附件:1.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2022-2025年行动方案
2.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城乡建设2022-2025年行动方案
3.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旅游发展2022-2025年行动方案
4.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工业制造2022-2025年行动方案
5.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金融发展2022-2025年行动方案
6.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2022-2025年行动方案
7.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乡村建设2022-2025年行动方案
8.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2022-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绿色化低碳化生产生活方式,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打牢基础,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通过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原则
树牢理念、夯实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服务业,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典型示范、全民行动。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生态文明规定人人遵守的新局面。不断创新和丰富活动载体,积极打造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品牌活动和亮点工程。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努力,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在全社会得到推行,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理念明显加强,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社会绿色产品服务快捷便利,公众绿色生活方式的习惯基本养成.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四、重点工作
(一)着力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教育
1.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大力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等价值理念,切实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使绿色生活、勤俭节约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
2.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低碳节俭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曝光奢侈浪费等反面事例,让公众认识到绿色生活方式既是个人选择,也是法律义务,使公众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3.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围绕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二)着力推进绿色低碳示范创建活动
4.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以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作为创建对象。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2025年,全市8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5.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创建对象。努力提升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学习资源环境方面的基本国情、科普知识和法规政策。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境监督、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参与“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等主题活动。到2025年,全市70%以上的城乡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6.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以中小学作为创建对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意识,中小学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实践活动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校园,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培育绿色校园文化,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到2025年,全市70%以上的学校达到创建要求。
7.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作为创建对象。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工作有序推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营造社区宜居环境,优化停车管理,规范管线设置,加强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健身设施。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监测等数据信息。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发动居民广泛参与。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8.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以大中型商场作为创建对象,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商场设施设备绿色化水平,积极采购使用高能效用电用水设备,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鼓励绿色消费,通过优化布局、强化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简化商品包装,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提升绿色服务水平,加强培训,提升员工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参加节能环保公益活动和主题宣传,实行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到2025年,全市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三)着力推进衣食住行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9.倡导绿色餐饮。鼓励餐饮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更多提供可降解打包盒。鼓励餐饮企业对餐厨垃圾实施分类回收与利用。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环保监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10.推广绿色服装。遏制将珍稀野生动物毛皮作为服装原料的行为。限制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服装材料、染料、助剂、洗涤剂及干洗剂的生产与使用。加强对干洗行业的环境监管,从事服装干洗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鼓励研发和推广环境友好型的服装材料、染料、助剂、洗涤剂及干洗剂。
11.倡导绿色居住。引导家具等行业采用水性木器涂料、水性油墨、水性胶黏剂等环保型原材料,加强VOCs等污染控制、切实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完善相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推动完善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的推广机制,鼓励公众购买绿色家具和环保建材产品。
12.鼓励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环保出行,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推动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下,推动公众主动减少机动车使用。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后,依法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指导公众出行。
13.塑料污染治理。全面落实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开展塑料污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建立。
14.全面实施公共领域节水行动。加快宾馆、餐饮、娱乐、洗浴、洗车、清洗、保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对宾馆、酒店及洗浴、洗车等重点用水户用水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组织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公共卫生间。完善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推广使用国家水效标识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示范带动。各县(市、区)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村镇、单位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带动作用,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牵引力的绿色低碳生态文明品牌。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和志愿者作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理念。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媒体联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度挖掘群众身边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好人好事、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及时曝光污染环境、奢侈浪费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附件2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城乡建设2022-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建设绿色、低碳、宜居、韧性、智慧酒泉。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酒泉市绿色低碳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聚焦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1246”发展思路,紧扣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把握机遇,稳中求进,以绿色低碳、生态宜居、安全韧性为引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转变城乡开发建设方式,实施建筑节能减排行动,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民生保障类市政基础设施水平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酒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和品质明显提升,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乡建设发展空间管控。加强城乡建设发展空间管控,优化城镇住房和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医疗和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重视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保护控制和均衡分布,推动城镇空间品质、中心区域的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立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网络,统筹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统筹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市功能。
(二)加快建立绿色发展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网络、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先进节能低碳环保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建设韧性城市。聚焦“城市病”,开展城市体检评估,通过城市体检找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和短板,发现、分析研究市政公共设施运行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有效避免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普查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大力推进城市路灯节能改造,普及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为主的绿色亮化照明。全面推行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排水防涝和再生水设施建设,构建城市供水安全屏障。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有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促进城市园林绿地提质增量。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在住宅社区、商务区、产业园及道路两侧规划建设一批集社交、游乐、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公园、小区游园、带状公园等口袋公园。着力实施美溪公园二期、世纪大道绿化提升改造、解放路行道绿化、北大河生态治理、肃北县人民公园改造等一批重点绿化景观工程,抓好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和公园广场绿化改造提升,结合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建设街头绿地、小游园等小型绿地,增加绿地总量,提升景观品质。加强园林绿地日常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
(四)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自查评估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编制本地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以雨水消纳为重点,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雨水收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型绿地系统、道路、广场、小区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建筑和广场的硬质铺装面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步行街和停车场建设应优先采用透水铺装。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屋顶、旱溪、干湿塘等滞水渗水设施,通过断接建筑雨落管,优化竖向设计等方式,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就地利用水平,增强城市韧性。到2025年,城市雨水综合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五)持续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树牢垃圾分类意识,自觉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到2025年,酒泉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六)稳步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严格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控制,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废弃物的高效处理与再利用,推广运用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设施,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推行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加快推进酒泉天一民生建筑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和金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度。到2025年,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七)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加快推进热源建设,以集中供暖和清洁供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科学布局热源设施,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在稳步实施农房改造提升工程的基础上探索光伏+清洁能源供暖。加快实施酒钢-肃州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肃州区热电联供区域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肃州区华能酒泉发电公司电厂首站扩容改造项目、瓜州县热源厂扩建项目等集中供热工程,全面推进供热系统节能减碳改造及智能化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安全、低碳、清洁、高效、智慧、经济的供热系统,推动供热系统向精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变。
(八)全方位推动建筑能效提升。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要求,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推广外墙围护结构与节能一体化技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适宜范围,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用好太阳能、风能、深层地热能资源,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推动清洁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定期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加强能耗监测采集点建设。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建设不少于1个绿色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九)加快培育壮大新产业。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鼓励拥有先进建筑工业化技术的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新型工业化生产基地。加大科技推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积极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企业,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工业厂房建造、农房改造等项目中带头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发展高品质钢结构住宅,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取钢结构。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智能建造、绿色建筑互相融合,优先采用智能化、节能环保、消能减震等新技术和全装修,提升建筑品质。“十四五”期间建成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十四五”末达到30%以上。
(十)着力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持续做好农村新增危房动态监测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零碳智慧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农房+光伏”等装配式新能源应用,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和节能减排改造。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建筑风貌引导管控和技术服务指导,提升农房品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全市新建改造农房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实现抗震性能和建筑风貌双提升。结合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评价。
(十一)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全面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完善的交通系统、公园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绿色社区生活圈,探索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加强社区绿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建设,全面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努力建设“以人为本、节约适度、和谐文明、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改造提升社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底,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监督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扎实推进,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先进城市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普及相关知识,宣传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3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旅游发展2022-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落地实施,加快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启动“低碳”城市创建,以“低碳”城市创建为目标,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实现路径,全面贯彻落实旅游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发展绿色低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目标,结合我市旅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紧紧围绕市委“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极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全方位推动酒泉高质量发展”总体工作思路,紧抓生态立市战略,全力实施生态文明先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绿色低碳旅游发展方向,使旅游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绿色引擎”。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合理有序开发,防止破坏环境,摒弃盲目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坚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坚守生态红线,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在旅游开发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禁止逾越生态红线,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依托我市良好的全域自然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生态旅游。不断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新模式,在旅游开发中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形成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新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旅游行业绿色化改造。正确处理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旅游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快速发展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旅游发展的亮点,成为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市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3.坚持试点先行。创新支持敦煌市开展绿色低碳旅游试点。坚持地方为主、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试点城市作为实施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市(县)两级共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城市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阶段、要素禀赋和产业基础等不同特点,突出地方旅游发展优势和特色,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绿色低碳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强化引领作用。坚持试点创新、试点、总结、示范、推广同步,在鼓励试点示范城市先行先试、创新体制的同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步进行示范推广。
三、重点任务
1.绿色低碳旅游产业发展。依托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和酒嘉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力推进旅游景区质量提升、旅游小镇建设、专业旅游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星级饭店和特色民宿建设、旅游交通便捷、新业态培育、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和整合宣传推广等重点任务绿色低碳发展。优先推广使用低碳节能设施设备,提倡节约用电等,着力促进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加强水利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强化生态旅游示范带动。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沙漠、公园、重要湿地等资源,打造一批自然生态旅游示范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建设一批乡村生态旅游示范区;依托特色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
2.绿色低碳景区建设。以营造低碳旅游吸引物、建设低碳旅游设施、培育低碳旅游体验环境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为主要实现路径的低碳旅游发展方式,推动创建绿色低碳旅游景区。鼓励景区选择风光电等新能源作为供电途径,大力引进新能源供电设备,探索推进光伏停车场,提升光伏厕所储备比例。依托低碳能源与技术,推广采用低碳能源代替传统能源,降低景区的碳排放量和空气污染,降低景区的运营成本。着力开发低碳吸引物,以建设各种级别的绿色生态景观为目标,构建出绿色乡村、生态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大力开发文化山水游、休闲度假游、健身养生游等低碳旅游景观。从低碳角度考虑线路组织,遵循科学合理的设计原则,发展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作为低碳景区交通的主要方式,建立景区新能源车辆接驳系统。加强景区低碳住宿业建设,发展低碳建筑设施,降低旅游住宿建设中的碳排放量。加强培养景区工作人员低碳旅游意识,倡导游客低碳旅游行为,提高景区工作人员和游客低碳旅游的参与度。采用“减少—回收—再循环—再生能源”的模式,在景区全面推行分类环保垃圾箱,通过形象地说明指示来引导游客树立环保、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从而形成旅游景区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模式。倡导低碳文明的旅行方式。
3.绿色低碳旅游出行。大力推行旅游交通低碳化,提高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使用比例,推动旅游景区接驳车辆、机场大巴、旅游线路班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鼓励旅行社租用绿色新能源车辆,支持景区停车场、房车自驾车营地配备建设充电桩、换电站设施。在低碳旅游景区建设规划设计中,加强利用清洁型等能源,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建设生态停车场。积极呼吁旅行者使用电动汽车、自行车、混合动力汽车等低碳旅游交通工具,建设出更多的低碳旅游景区线路,加强对低碳旅游交通的建设。
4.绿色低碳酒店(饭店)创建试点。积极指导星级饭店创建绿色饭店,开展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同步创建活动。探索评选一批“低碳酒店”“低碳民宿”给予试点支持,强化引导,打出低碳住宿“名片”。按照绿色饭店标准指导设计、建设和经营,使用绿色能源、资源和环保材料,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严格规范酒店、民宿用房等旅游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采取减量化、再循环、有偿使用等方式,加强对一次性用品的管理,采取生态化处理方式,减少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低碳酒店”“低碳民宿”认证和管理,逐步在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普及“低碳酒店”;推进酒店实施客房价格与水电、低值易耗品消费量挂钩,逐渐减少一次性用品和塑料用品的使用;加强管理者和员工的绿色经营管理意识、能力及素质提升。
5.绿色低碳旅游政策保障。建立健全低碳旅游政策保障体系,支持旅游企业适应低碳发展要求,提升低碳旅游产品创新水平。以碳积分制度为依托,实施酒泉一体化智慧旅游平台为契机,全力实行碳普惠,探索建立碳积分购买景区门票优惠,购买旅游商品优惠等激励机制,推出“低碳足迹”“低碳出行”等激励措施。大力支持敦煌市率先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注重发挥敦煌旅游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内资源、产品、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低碳旅游出行,建设低碳旅游出行交通网络体系,围绕通信、游客生活、信息化服务赋能绿色低碳旅游发展,建设高比例清洁能源城市。开展低碳旅游公益宣传,引导全行业、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旅游价值观,促使游客形成绿色低碳消费自觉。
6.绿色低碳旅游教育科技支撑体系。率先实施旅游全行业全员绿色低碳旅游教育与培训,传播绿色低碳管理理念,开展低碳营销,引导旅游者建立绿色低碳旅游观。在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生态旅游宣教中心和环境与科普教育场所,鼓励企业、公益机构等在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低碳教育基地,形成普及自然知识、提高绿色低碳道德的“开放式天然课堂”;实施绿色低碳旅游环境教育信息化工程,积极采用手机客户端、GPS电子定位系统、专用网络平台等先进的技术手段作为游客教育技术的载体,通过向游客推送和提供绿色低碳旅游相关知识,景区餐饮、低碳住宿向导,低碳旅游出行、绿色低碳旅游理念等内容,加强游客对绿色低碳旅游知识的了解,提升参与意愿。推广有助于绿色低碳旅游发展的先进技术,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等新技术在绿色低碳旅游中的应用,优化旅游体验。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绿色低碳旅游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着力解决绿色低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将发展绿色低碳旅游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重点抓好规划制定、政策出台和责任、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形成推动绿色低碳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落实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绿色低碳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零碳”城市的工作部署,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对绿色低碳旅游发展重点项目给予倾斜,形成目标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的政策体系。强化专业人才、机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力支持绿色低碳旅游企业发展。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3.强化推进落实。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结合全市旅游发展实际,研究确定符合实际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细化落实责任。同各有关部门密切联系配合,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确保具体工作如期推进,与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取向一致、衔接有力。支持敦煌市创新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4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低碳工业制造2022-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工业经济体系为主线,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高度重视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引导保障作用,促进技术、标准、机制、模式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全市绿色低碳工业发展新格局。
--规划引领,分步实施。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工业降碳主要实施路径,提升工业用能低碳化水平,开发应用先进低碳技术工艺,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稳妥、科学、有序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
--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强化全市工业总体部署设计,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碳减排带动力,在产业结构调整、遏制“两高”项目建设、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实施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系统推进,协同发展。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一项多维、立体、系统工程,统筹工业经济增长和低碳转型、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关系,协同推进各行业、各园区绿色发展,整体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全市工业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创建10家省级绿色工厂、1-2家绿色园区、3-5家工业节水型企业,并进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
四、重点任务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强工业行动为抓手,以绿色生态发展为目标,壮大绿色生态产业、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创建绿色制造体系,探索布局“双碳”产业,构建绿色低碳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的生态工业体系。
(一)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
一是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高端装备、信息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工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制造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快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风光电项目,确保“十四五”期间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力争突破4000万千瓦。做强做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倍增计划。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引进培育一批新能源装备制造补链、延链、强链、增链项目,实现新能源资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二是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轻工、机械等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推动化工业减量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服务燃料气深度脱硫改造、CO2捕集与驱油示范、提高电气化比例改造等项目。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控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存量,严格落实在建、拟建和存量项目差异化管控要求,实施“两高”项目台账归类、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全面排查存量项目。加强“两高”工业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指导县(市、区)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停工合并转型退出。
(二)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
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用能结构,将节能降碳增效作为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措施,持续提升能源消费低碳化水平。一是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严格控制煤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鼓励有条件县市和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二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鼓励企业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的回收利用,对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
(三)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
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原则,强化资源在生产过程的高效利用,削减工业固废、废水产生量,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绿色循环链接,大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以各县(市、区)工业集中区为重点,深入推进化工废酸、尾矿渣、煤电固废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废弃物资源利用产品生产基地。二是实施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强化实施清洁生产,引导各工业园区和企业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动能源梯级利用。融合优质资源,加强供应协同,探索化工产业与钢铁、建材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力争产业自身壮大的同时助力关联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夯实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基础,围绕“五个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完善环境、能源、安全等在线监测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系统提升化工园区(集中区)服务保障水平,力争到2024年所有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较低安全风险(D类)。三是加快推进工业节水。进一步落实《酒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节水诊断、节水能力培训等服务,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强节水工作。
(四)实施重点行业节能减污降碳行动
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重点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基础工作开展,结合不同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重点行业实现梯次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发布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开展石油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工业企业能效摸底调查,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二是实施绿色化改造提升。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要求,制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并有序开展技术改造,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重点指导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案,明确改造期限、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到 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三是开展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节能监察统一部署,对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察,对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数据中心等行业实行节能监察,逐步实现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推进节能诊断服务进企业,每年力争15户企业享受诊断服务,强化诊断结果运用,切实帮助企业节能减碳增效。四是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鼓励工业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艺环节采用过程减污工艺和设备,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全面推进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五是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行动。紧盯国家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减少化石能源使用、提升化石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面的模式、技术和产品。加大与省内外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共享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实现产业链互补。
(五)创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绿色、低碳、循环、节约”为导向,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重点,以绿色制造标准及评价为支撑,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一是创建绿色工厂。在装备制造、有色金属、食品等行业培育一批“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绿色工厂10家,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二是创建绿色园区。以企业聚集绿色发展、产业生态化链接和绿色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整体效率。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绿色园区1—2家,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三是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指导有条件的企业以绿色供应链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构建涵盖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物流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力争创建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四是开发绿色设计产品。依据国家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引导企业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发符合评价技术规范的绿色产品。力争申报一批绿色设计产品。五是探索市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管理。制定市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管理办法,配套激励支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对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实施动态化管理,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纳入绿色制造评价体系,鼓励绿色制造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要充分认识实施绿色低碳工业行动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将各县(市、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考核和督查督办事项。
(二)落实支持政策。加大对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和支持。探索制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落实《酒泉市激励工业和信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确定的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激励企业技术改造等有关激励政策,发挥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市、县(市、区)工业低碳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政府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研究、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低碳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发展领域人才库,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大力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展示绿色制造成果、推广绿色设计产品,助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形成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5
酒泉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绿色金融发展2022-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对酒泉经济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的保障力度,支持酒泉创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极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全方位推动酒泉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充分发挥酒泉新能源产业资源禀赋和绿色信贷规模占比优势,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着力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效,引导资金要素向绿色产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打造绿色金融发展酒泉模式,为酒泉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建立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融资体系、评价体系,实现绿色金融供给保障服务有效增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覆盖面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总量持续扩大,力争实现“一个100%”“两个突破”“三个不低于”目标,保持酒泉绿色信贷占比领跑优势,绿色金融发展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一个100%:全市新开工绿色项目融资对接率100%。
两个突破:以发展绿色金融为抓手,力争2023年底全市绿色信贷规模突破300亿元;以绿色金融发展为引领,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
三个不低于:每年绿色信贷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每年绿色信贷融资客户数不低于上年;每年绿色信贷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通过服务支持、落户补助、贡献奖励等方式,引进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基金管理等机构,吸引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基金、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支持全市绿色产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专营机构,通过财务顾问、债券承销、项目贷款、理财投资等多种方式,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实现业务全流程订单化管理,推动金融服务方式、服务效率和服务内容向低成本、低消耗过渡,推动金融服务绿色转型,力争打造全市首家绿色标杆银行。积极引进符合绿色产业发展需要的绿色评估认证、研究咨询等中介机构以及后台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二)建立绿色产业重点企业(项目)库。立足全市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