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福建省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投资者预征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投资者预征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为了进一步公平税负,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投资者预征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