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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24〕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湖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现就我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加力推进汽车以旧换新

(一)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在《湖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湖商务联发〔2024〕30号)基础上,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补贴申请人名下的报废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排序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本方案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县政府及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湖州市内销售企业购置(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微信小程序“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递交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必须在2024年8月22日前。各区县(含南太湖新区,下同)商务、公安等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审核工作,税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机动车、二手车销售发票管理工作。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补贴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补贴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补正信息告知补贴申请人,补贴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补正有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补贴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资金申报及拨付流程,确保政策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二、大力促进家电消费

各区县要充分释放国家政策红利,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额外再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的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鼓励各区县根据属地居民消费习惯和家电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增加烘干机、吸尘器等补贴品类,更好满足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对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的,按国家标准予以补贴,进一步规范报废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回收处置工作。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整合资源,线上线下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四、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智能家居产品的,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予以立减优惠,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区居民消费习惯和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增加补贴品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五、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