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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四条财政政策》的通知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四条财政政策》的通知
滨农发〔2024〕1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主管部门、工信局、财政局,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发局、金融管理部门:

结合工作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四条财政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四条财政政策

 

第一条  开展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及联合攻关。支持企业围绕我市“十强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邀请国内外科研团队联合攻关。按照《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参加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揭榜挂帅活动,成功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经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每家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第二条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企业在建或新开工的,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建设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等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和环保节能节水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工艺优化与质量提升的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