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发改数据〔2024〕385号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数据、发展改革、政务服务、经济和信息化、网信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十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城市运行和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成都市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成都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价值释放的数据制度和市场环境,提升数据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以数据合规流通为重点,构建一套数据制度规范体系
1.健全数据要素发展规划制度。以《
成都市数据条例》为基础完善配套制度框架,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93号),实施《公共基础数据整合服务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积极落实智慧蓉城三级数据官制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完善由数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的登记体系,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开展市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推动有效登记凭证作为数据产权归属认定的可信依据。加强数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规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委编办、市国资委,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交易集团)
3.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流通交易制度,依法依规研究制定鼓励数据资产进场交易有关政策,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场内交易模式,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公用企业开展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4.建立数据安全合规和监管制度。健全数据安全与合规制度,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关于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数据流通全流程安全监管和合规审查机制。修订成都市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指南,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引导企业开展数据合规管理,建立企业数据合规指引制度。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机构管理制度,明确行为规范、信息报送等要求。〔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二、以高质高效供给为目标,绘制一张数据资源全域图谱
5.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应用。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监督检查,推进“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提升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可信溯源和校核纠错能力。探索建立公共数据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6.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共享。完善成都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推进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国家试点建设。开展全市数据资源调查,编制数据资源地图。完善公共数据回流机制,规范公共数据回流工作流程,推进国、省、市垂直管理系统的数据回流,支撑基层用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7.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以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作为实施机构,编制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深化“管住一级、放活二级”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指导运营机构优化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汇聚、提供和更新数据资源,各区(市)县引导支持辖区内市场主体挖掘推广应用场景。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收益分配、反哺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路径,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且确需收费的,纳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后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各市属国有企业〕
三、以完善数据设施为支撑,布局一批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8.构建完善数据传输网络。聚焦有效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能,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成都)公共传输通道服务能力体系。深入推进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提升大带宽、低延时的全光网络覆盖率,拓展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带宽和成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带宽。构建端到端弹性网络和差异化网络服务能力,打造异网异构算力接驳的能力体系,形成更加高效灵活的数据传输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
9.提升算力供给和安全能力。优化天府集群多元算力结构,推动通用算力融合创新、智能算力规模扩展、超级算力应用深化、边缘算力能效提升,支撑以人工智能产业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算力设施安全)先行先试国家试点任务,强化天府集群安全防护,基于天府集群云安全能力基础,构建“集群—数据中心”两级一体安全管理体系,将集群内不少于70%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纳入管理。强化安全标准研制和技术创新,建设AI数据安全“靶场”,提升多元算力供给能力,协同推动四川一体化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天府集群与周边城市、枢纽节点协同互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有关区(市)县〕
10.探索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进数场先行先试,打造支撑数据登记、交易、加工、交付等全环节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可信安全流通和互操作。完成国家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设,布局接入点,构建支撑数据流通、开发利用、监测管理等业务服务能力体系。在工业、交通、政务、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不少于30个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数据流通利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四、以赋能人工智能为核心,建设一个国家数据标注基地
11.提升数据标注产业发展能级。落实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技术创新、行业赋能、生态培育、标准应用、人才就业、数据安全等任务要求,打造数据标注能力、应用、生态、支撑、安全“五大体系”,赋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行“数据+场景+资本+供应链”协同的招商新模式,构建以平台企业为引领、专业企业为骨干、创新企业为发展的数据标注企业集群。持续深化区域联动,加强与自贡市等市(州)合作,探索产业协同、场景共建,带动西部地区数据服务能力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区(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