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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

为积极适应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稳步增加我市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园”)学位供给,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市级统筹管理

1.统筹全市学前教育规划发展,摸清幼儿园底数现状,科学制定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坚持公办为主、公民办并举,构建与人口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位供给体系。

2.市教育局统一归口管理市级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

3.发挥市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帮扶、加强培训、园长驻园指导、教师双向交流等形式,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园和市一级园。

二、落实区县(开发区)主体责任

4.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幼儿园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园学位满足区域人口发展需求。

5.完善辖区幼儿园设点布局,根据人口发展和调整计划,统筹推进辖区公办园的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关停并转等。

6.在公办园布点不均衡、流动人口集中区域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

7.落实公办园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运转保障和全面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8.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并移交属地教育部门管理,按期开园。

9.支持区县(开发区)利用符合条件的各类设施或单独选址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验收通过后,市级根据建设规模给予奖励补助。

10.对现有民转公幼儿园实行质量提升计划和动态管理机制,到2027年,民转公幼儿园办园等级均达到市二级园以上。

11.到2027年,各区县(开发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对达到65%、70%、75%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扩大优质资源总量

12.按照“分年培育、结对帮扶、提升等级、扩大总量”的原则,建立市级幼儿园等级创建帮扶梯队库,持续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共80所;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以上。

13.对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的创建园和帮扶园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推动内涵优质发展

14.各区县(开发区)落实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和兼职教研员经费保障,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负责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帮助一线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指导推进教研网格责任区和幼儿园领航教研室建设。到2025年,在全市遴选100个领航教研室。

15.定期组织幼儿园与小学联合教研、举办家长学校、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纠正超前学习拼音、生字、算术等拔苗助长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循序渐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等身心素质。

16.推进全市幼儿园特色多元发展,到2025年,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基地100所,创建市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50所。对成功创建的幼儿园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7.按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同工同酬,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18.制定分层分类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