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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所〔2002〕142号 2002.12.01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发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