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2024〕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数字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 (数字强省办发〔2024〕4号)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覆盖率达到100%,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二、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一)构建开放共享的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
1. 完善城市智慧中枢体系。加快构建市级 “城市大脑”管理体系,推进县区 “城市大脑”建设,推动算法、模型等一体集成部署,建成具有指挥调度、场景展示等功能的运行管理中心,横向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指挥中心协同,纵向与县区运行管理中心联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 持续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造数据共享、开放、服务门户,深化市、县两级节点能力建设,形成社会数据与公共数据一体化治理应用服务能力。加快高频数据按需合规回流基层,促进业务协同和上下联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3. 加强视频资源智能应用。加大视频资源汇聚力度,开展公共视频监控资源规范化治理。推进视频 AI算法建设,持续提升视频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 推进人工智能平台建设。开展行业大模型训练,积极培育工业领域大模型产业,擦亮 “菏心意”政务服务品牌,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通过夯实智能客服体系,创新人工智能辅助审批等方式建设 “AI+政务服务”应用,形成具有行业和地区特色的大模型创新应用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5. 打造统一时空基底。推进时空大数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等基础平台整合应用,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和基础信息数据。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以 “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核心框架,全面形成实战化、一体化、智能化、社会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格局。探索建设城市统一标识体系,提供主城区建成区内社区级编码、公共区域内城市设施普查及编码入库工作,建立房屋建筑、重大项目等 “落图+赋码”机制,基本形成 “多码合一、一码互联”的服务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二)助力城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6. 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加大智慧应用基地建设,2024年完成10家智慧应用基地培育。依托产业,推动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梯次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载体,提升 “上云用数赋智”水平。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聚集发展,加强各大电商平台合作,持续开展系列电商促消费活动,推动电商平台培育和消费新场景打造。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
7. 推动新兴数字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支持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支撑。搭建供需对接桥梁,征集供给侧机构和企业目录,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供需对接。推动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在数据标注产业的生态构建、场景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未来网络、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三)构建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格局。
8. 推动数字化赋能产城融合。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大数据分析,推动城市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发展。推动省级试点智慧商圈老城曹州尽快完成大数据平台建设。指导大型商圈加快智慧商店改造提升。强化产城协同联动,推动城市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增强城市数字经济就业吸附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
(四)推动城市精细管理高效协同。
9. 提升数字化辅助决策水平。打造以 “城市大脑+领域大脑”为统一支撑的智能辅助决策体系,整合态势感知、建模分析、应急指挥等功能,打造一批重点领域专题应用。加强各类宏观经济数据汇聚,建立健全经济运行数据指标体系和分析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10. 推动市场治理体系智慧化升级。强化监管执法数字化应用,依托省级 “大数据+市场监管”平台,推动建设 “市场监管一张图”。加快 “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融合应用,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互联网交易等重点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 健全数字法治协同化体系。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体系建设,实现案件网上协同办理。加强 “雪亮工程” “天网工程”建设,强化治安数据全息感知和智能分析,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 “数字法院” “数字检察”建设,提升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提升行政执法与监督数字化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12. 完善基层智慧治理一体化体系。推广应用省 “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实现县乡两级调解中心线上平台全覆盖。围绕惠民服务、营商环境、基层治理,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的特色数字镇 (街道)。(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大数据局)
(五)加强城市公共服务高标准供给。
13.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成果,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化水平。积极落实“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落实好国家第一批 “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重点事项清单上线工作,按需扩展 “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优化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开展政务服务场所提升行动,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持续优化 “爱山东”APP,完善移动端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接入 “爱山东”移动端。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14. 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市级医学影像云平台建设,完善市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信息平台,支撑医疗机构跨机构、跨地域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探索集约建设部署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2024年12月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 (鼓励非公立医院积极参与)、50%的二级公立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加强 “数字智脑”指标中心应用,实现医保全要素数字化表达。加强智慧养老院建设,丰富完善养老机构的智慧护理、智慧医疗等服务。配合省推动孤困儿童 “一件事” ,完善孤困儿童保障和关爱服务全流程设计。配合做好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协同联动的 “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住宅与房地产基础数据库,推动从开发、建设、销售、交易到使用维护全链条一体化监管。实施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文旅设施数字化改造。探索完善智慧公交新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搭建智慧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全民健身智慧化体系。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推广智慧便民设施,提升智慧社区便捷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社会工作部)
(六)打造城市绿色宜居高品质环境。
15. 推动资源环境治理数字化协同。做好自然资源一张底图,为推动资源环境治理数字化协同提供数据支撑。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强化大气、水、自然生态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综合研判、问题溯源、风险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6. 助力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绿色智慧协同模式,推广近零碳园区、绿色智能建筑。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与智慧社区、智慧楼宇等用能场景深度耦合,提升绿色低碳效益。推广应用BIM 技术,到2025年底,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3万平方米以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在设计阶段提交符合设计深度和数据精度的 BIM 模型。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七)塑强城市安全韧性防控。
17. 提升城市应急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感知监测,实现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推动全市重要应急物资信息全面采集,加强应急预案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加强重点营运车辆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赋能中心平台,动态更新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动燃气热力、排水防涝等监管平台全面联网、一体运行。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
18. 加强城市数字空间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城市数字空间安全管理,统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