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摘转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条款的决定
厦地税发〔2006〕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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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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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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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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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条款的决定》(厦府〔2006〕385号)中相关涉税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条款摘转给你们,自2006年11月23日起,对下列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条款予以停止执行。
一、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厦府〔1985〕综205号)
(二)、《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厦府〔1986〕综417号)
(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批复》(厦府〔1997〕综093号)
(四)、《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0年继续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厦府〔2000〕综001号)
(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继续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厦府〔2000〕综140号)
(六)、《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采取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厦府〔2003〕115号)
(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联企业减免房产税问题的批复》(厦府办〔1995〕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