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国税发〔2006〕46号 2006-03-29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省局文件中的第一条失效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和保留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2006]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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