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4〕4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2号)精神,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运行高效、连续协同、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体系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强化规划的规范约束作用,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均衡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增量资源重点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需求,重点向妇女儿童、老年医学、中医等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其中每千人口康复、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分别达到0.42张和1.35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加强山东大学附属威海市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威海市中心医院建设。推进威海市中医院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特色中医重点医院建设。做强文登整骨医院中医骨伤专科,推动华东区域中医骨伤诊疗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医院管理、医疗、科研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大对技术劳务和科研创新价值的支持力度。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范围。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资金留用政策。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逐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规范中医日间病房管理,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改革,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省内调剂中药制剂及时纳入医保目录及报销范围。到2025年,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广并日益完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四)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市中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到2025年,各区市均有1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3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的镇卫生院“中医馆”(国医堂),2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20%的村卫生室“中医阁”达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二、构建分工明确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加强急危重症救治,主动将常见病、多发病和恢复期、稳定期患者向基层转诊,鼓励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进持续性诊疗。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下转患者人数及占比逐步上升,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稳步下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推动县级医院“五大中心”建设。重点提升急危重症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动县级医院积极争取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到2025年,纳入国家“千县工程”的县级医院全部具备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县域内就诊率力争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七)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质提效行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元融合发展。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落实“乡管村用、乡聘村用”。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40%以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构建功能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八)加强医防融合。加快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将公共卫生职责落实情况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等综合评价内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医师赋予限定范围的处方权。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针对重症率、死亡率较高的重点传染病开展医防融合防控。到2025年,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总体完成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实现医疗保健集团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九)推进中西医结合。加强公立医院中医师配备,将中西医结合相关指标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等综合评价重要内容。深化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培育单位建设。探索设立中西医结合特色病房,遴选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鼓励临床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到2025年,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西学中参训人数占比不低于2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促进医养结合。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养康养服务,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各区市均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至少设置1处安宁疗护病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四、构建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一)强化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严格内部控制审计。到2025年,公立医院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和总会计师制度更加完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逐步提升,管理费用占比和万元收入能耗支出保持在合理区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十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诊疗、诊间结算、床旁出入院等便民服务。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促进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和80%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实现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远程医疗服务覆盖中心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提升人才引育能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每两年遴选1批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民间名中医和中医世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促进床医、医护等合理配比。到2025年,床医比、医护比分别达到1:0.55和1:1.2,每万人口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4人和8.5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增强临床专科能力。实施新一轮“攀登计划”,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临床特色精品专科、中医药专科专病联盟。到2025年,建设国家中医优势专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和县域中医药龙头专科21个,动态管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00个、市级中医药专科专病联盟1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十五)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争创省级高能级科创平台,提升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水平。加强医疗卫生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监管。积极争取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疾病联合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支持。积极申报中医药科研项目。依托文登整骨医院,搭建国家级中医骨伤循证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