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榕政办〔2010〕2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4〕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7〕20号规定,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3部门联合制定的《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