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21〕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有效利用秦岭北麓林业资源,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意义
林业产业是涉及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复合型产业体,具有基础性、多样性、生态性的特点。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对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天然绿色林产品的广泛需求,增加林区农民收入,促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是林业资源大市,全市林地面积76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0.5%。全市苗木花卉产业规模80万亩左右,在西北区域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干杂果经济林、中药材等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具有做优做强的优势和潜力。但林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还不高,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较少,产业链条延伸还不长,特别是在森林生态旅游、种苗花卉、林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多措并举,科学谋划,努力把我市林业产业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发展林业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培育、合理利用林业资源,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以助农增收为目标,以加工利用为龙头,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全面提高西安林业产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产业和生态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西安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产业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我市自然资源特色,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形成产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发展新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集约高效。加快产品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林业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分散布局向集聚发展转变。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形成以苗木花卉、干杂果经济林为主体,中药材种植、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和林产品加工全面发展的林业产业格局。苗木花卉产业提档升级面积20万亩以上;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改造提升面积5万亩;中药材年产200万公斤;林产品加工率达50%以上,精深加工达20%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10个;生态旅游人数突破1000万人次,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林产品品牌;市场配置资源的林业产业发展机制初步形成,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林产品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林业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
到2035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高效合理利用各种林业资源的产业集群基本成型;培育出一批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场配置资源的林业产业发展机制基本完善。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苗木花卉产业市场竞争力。以渭河苗木花卉景观产业带、环山旅游路(107省道)苗木花卉产业带、五陵塬苗木花卉产业带为基础,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有关规定,淘汰小规模、低品质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苗木基地,对全市现有苗木花卉资源进行整合。对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等苗木生产重点区域内的红叶李、国槐、大叶女贞等乡土苗木、常绿苗木提档升级,到2025年提升改造规模达到50%以上。积极建设高品质常绿苗木生产基地、彩叶树种繁育基地、名优种苗繁育基地、盆景盆花生产基地等,促进苗木花卉向特色化方向发展,到2025年认定市级示范园50个。鼓励企业或个人引进、选育苗木花卉优良品种,扩大种植规模。加强行业交流,积极开展产业推介,提升蓝田白皮松、长安花卉、周至苗木等区域品牌影响力,提升西安苗木花卉市场占有率,形成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齐头并进的产销格局。
(二)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以周至县、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临潼区等秦岭沿山区县为重点,着力发展核桃、板栗、柿子、花椒等名特优经济林基地,通过优选品种,嫁接改良,推广普及丰产栽培、低效林改造、病虫防治以及初级产品加工技术,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十四五”期间,沿山区县低效林改造面积不少于5万亩。加强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选育推广,积极开发利用秦岭丰富的种质资源,挖掘核桃、板栗、翅果油树、元宝枫、黄连木等木本粮油树种潜力,“十四五”期间选育1—2个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予以推广。健全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主导产品,发展精深加工,扶持3—5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一批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探索新型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搞好产销衔接,增强带动能力。
(三)扩大道地中药材产品生产。充分挖掘秦岭山区中药材种质资源潜力,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基地)。利用西安科研教学单位资源,建立道地中药材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机制,积极推广立体种植、林药套种、长短周期套种、仿野生种植等实用技术,打造集约化、规模化的示范基地。到2035年,在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长安区等传统中药材种植区县建立山茱萸、猪苓、天麻、黄精、杜仲、五味子、金银花等优良乡土中药材繁育基地3—5个,选育1—2个道地药材优良品种,建设1—2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县。积极开发道地中药材品种,培植、引进、扶持中药材种植和加工企业,全力推进我市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创建中药材产业品牌。
(四)巩固提升林下经济发展水平。完善林下经济规划布局和资源保护利用政策,支持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利用林地、苗圃地等林下空间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开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菜、林—油、林—旅、林—特等林下产业复合经营。鼓励蜂产品加工企业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积极参与中蜂养殖基地建设、蜂产品开发创新,提升蜂产品加工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完善林业产业技术和林产品标准,规范林下经济发展,提升林下经济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到2025年,培育8—10家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丰富林产品供给,为回乡创业者和社会闲散劳动力提供创业就业机会。
(五)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适应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需要,充分利用秦岭北麓自然资源优势,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传统村落为载体,加强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秦岭生态旅游品牌。引导沿山区县围绕森林生态旅游开展森林人家、森林村庄建设。以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利用森林生态环境、景观资源、食品药材和文化资源,建设秦岭红豆杉等产业发展基地,大力兴办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等森林康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