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上海市商务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商规〔202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7月18日  

 

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美食之都建设,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有关措施如下。

一、支持餐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

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在沪开设品牌首店,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以来在沪开设的全国及以上级别的品牌首店,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在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内新开设餐饮门店,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以来在上述场所新开设的餐饮门店,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餐饮门店改造升级

支持餐饮企业顺应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加快对门店的改造升级,提升餐饮门店服务能级。鼓励企业创建绿色餐厅,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支持餐饮企业加大燃气安全和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以来对门店进行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级的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燃气安全或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有实际投入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打造特色集聚街区

支持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美食地标。因地制宜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美食街区,丰富夜间餐饮消费目的地。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首店入驻特色集聚街区。对符合《上海美食地标指标》条件的街区,纳入上海市美食地标榜单。对特色餐饮集聚街区相关新建和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政策支持范围。

四、支持第三方平台赋能餐饮企业

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发放专项餐饮消费券、折扣券、消费满减等方式赋能平台内本市餐饮商户。自2024年以来单一年度对本市餐饮企业各类补贴活动总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平台,同比上年新增补贴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且通过年度新增补贴带动平台内参与活动的本市餐饮企业在平台的年销售额实现增长10%(含)以上的,按照平台年度新增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五、减轻餐饮企业经营负担

落实好《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4〕4号),降低餐饮企业税费、用工、用能、融资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本市餐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政策。支持住房困难的本市餐饮企业员工,按规定申请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区对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收取。

六、支持推出餐饮促消费活动

支持举办上海环球美食节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发布美食之都地标餐厅、商圈、地标美食系列及首店名单,推出“城市漫步+美食”路线。鼓励企业定制各类促销方案,线上线下联动促进消费。对在“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 国际消费季”等我市大型主题活动期间,积极组织餐饮美食类促消费活动且市场成效显著的活动主办单位,适用本市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政策并予以支持。

七、加大餐饮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持续发挥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有效运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