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我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函〔2015〕34号)的要求,在2012年清理的基础上,对199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经过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件。2015年4月23日
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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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的通知 |
2008.12.31 |
泉国税函[2008]173号 |
2 |
2011.01.12 |
泉国税公告〔20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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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1.01.14 |
泉国税公告〔20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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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1.06.21 |
泉国税公告〔2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