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遂府发〔2018〕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 ( 2019年1月8日
)规定,第六条部分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遂府发〔2020〕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七届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
一、加快推进产业升级
(一)支持新建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我市“4 2”产业发展规划,在市级(含市本级企业及遂宁经开区辖区内企业,下同)落户新建,且当年固定资产投入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的3‰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市级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购置设备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对市级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一年期及以上的贷款进行贴息,按照企业当年实际支出的利息额进行计算,最高贴息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出利息总额的50%,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对重点用能用水企业实施的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水)量在300吨标准煤(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按每100吨标准煤(1万立方米)2万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或绿色园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互联网 ”制造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省新认定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新增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二、大力支持技术创新
(六)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获得CMA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银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含外观设计)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国际、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授权的优质发明专利,奖励总额为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最高分别不超过5万元/件、1万元/件;企业申报后,自愿选择一级标准执行,市、县(区)两级不重复奖励。本政策中与中、省政策不一致的,以中、省政策规定为准。支持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对新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持企业军民融合发展,对取得军工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市级认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七)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形成的技术成果在我市首次实现产业化,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成果转化过程相关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运用省级科技进步奖及以上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或经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评价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首次实现产业化,年新增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成果产业化过程相关投入的5%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评价的科技成果,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八)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九)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市级企业每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副高、高级技师)高学历人才5名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引进10名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奖励;每年引进15名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市级企业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等领军人才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引进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等高端人才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引进省“千人计划”等创新人才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每届评选“遂州工匠”10名,一次性每人奖励3万元。
三、推进“遂宁造”品牌战略
(十)鼓励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每件20万元奖励。对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企业,按注册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组织机构,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