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通科成〔2016〕10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通科发〔2018〕136号)规定,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全文废止
各区科技局,市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经市科技局研究,现将《南通市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23日
南通市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市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依据《
市政府关于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 通政发〔2015〕89号
)及《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科计〔2015〕103号)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立足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第三条 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重点支持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长三角特色产业创新基地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选择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课题开展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支持围绕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的产业发展规划、趋势预测跟踪研究等。
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征集,专家咨询,择优立项,实施项目管理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