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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8〕1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9版)的通知》 ( 苏人社办函〔2019〕125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社发〔2022〕7号规定,决定保留

省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央驻苏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和省委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厚植人才引领发展的新优势,在遵循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原则的前提下,通过进一步树立鲜明导向、明确工作责任、调整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明纪律要求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下达使用

1.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需求计划和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于当年度2月份编制下达省属事业单位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计划类别调整为管理专技类、工勤类),使用期限可延迟到次年6月底。

2.省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超出年度进人计划的,由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先行办理调配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内部运转至厅工资福利处备案,不需用人单位另行报送追加计划材料。



二、优化人员公开招聘管理

1.建立省属事业单位年度招聘方案(计划)审核制度。有公开招聘需求的事业单位编报当年的公开招聘方案(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须在通过审核备案的公开招聘方案(计划)范围内进行,具体招聘次数不作要求。

公开招聘方案(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聘的岗位(岗位名称和岗位类别);(2)招聘条件(考生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3) 招聘的时间(大致安排);(4) 招聘人员的数量(确定每个岗位需招聘的人数);(5)采用的招聘方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并确定各项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比例)。

2.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不再对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公示进行前置审核。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在指定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发布的公告、公示的内容负责。

3.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将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办理调配手续材料一并报送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在办理调配手续的同时,对备案表进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