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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验收认定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验收认定办法》的通知
通人社(R)事〔2010〕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人社法〔2020〕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一 〇 年五月十八日
 
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验收认定办法
 
根据《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通办发〔2010〕17号)精神,为规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验收认定,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认定内容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岗位竞聘,确定聘用人员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按职能分工,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验收认定。审核、验收认定的主要内容: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是否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规定程序经过核准;

(二)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是否编制规范的岗位说明书;

(三)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岗位竞聘的程序与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岗位聘用系统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并将有关信息通过江苏人事业务办理平台报送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二、验收认定程序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验收认定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事业单位提出申请。事业单位组织岗位竞聘,确定聘用人员后,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

3、《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一式四份;填写要求:岗位类别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顺序,岗位层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岗位类别变动单独填报);

4、《2006年7月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单位人员工资汇总表》;

5、《2006年7月至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前退休人员岗位等级调整备案表》(一式四份);

(二)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按照验收认定内容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单位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按职能分工,报送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三)组织人社部门验收认定。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和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符合政策规定、规范完成岗位设置、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验收认定,并发给《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验收认定通知》(附件)。

三、验收认定结果使用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验收认定通知》是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工资待遇、办理社保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验收认定通知》和经核准的《江苏省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