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 苏科计〔2005〕393号)同时废止。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18/11/30/art_82571_10222111.html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