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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的通知
苏发改农经发〔2021〕130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7年以来,在省有关部门和市县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成功创建了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通过近年来的大力建设,示范园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农业产业链延伸显著,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日趋完善,已成为全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样板区、领跑者。各地结合地方实际,探索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在梳理汇总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共同研究形成了《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现印发你们。望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借鉴运用、大力开展实践,在继续建强建好示范园的基础上,指导和推动当地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9日



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

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是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苏政办发〔2017〕4号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推动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在梳理总结我省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导则,供各地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时学习参考。

一、基本内涵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依托特色农产品和乡村特色资源优势,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通过农业和农村资源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贯通“产加销消”的各个环节,形成全链发展、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模式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着眼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规模优势农产品生产为基础,依托乡村资源要素,加快优势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等二产发展,加强农产品流通、休闲旅游等三产衔接,打造区域边界清晰、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条完整、融合特色鲜明、业态模式多样、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等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通过工作推进,实现区域内农业全产业链产值、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值占农村产业增加值比例等显著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等目标。

三、特征特色

(一)区域与规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推进应以县域内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或产业集聚区为基础,原则上以1-2个行政村为一个核心区域。核心区域主导产业以1-3个主要农产品为主,主导产业产值区域占比不低于65%。主导产业规模适度,种植业连片面积不低于2000亩,辐射带动周边生产面积不低于1万亩(特小品种可酌情减小面积),养殖业折算猪当量不低于5000头。

(二)发展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产业联盟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小规模经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传统经营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分别发挥作用。

(三)新型业态。以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经营为基础,农业和现代产业元素跨界配置,一二三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智慧农业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向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集中。利用物联网数据采集、分析、开发等功能,普及应用于全产业链。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市场实际需求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四)利益联结。乡村与企业对接顺畅,产镇与产村有机融合、共享发展。发展主体与小农户、农民之间利益联结紧密,以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为主要形式,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

四、融合要素

根据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状况、区域生态特点以及各地乡村产业发展基础,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素分为产业形态类要素与资源保障类要素,两者有机结合支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产业形态类要素主要包括农村一二三产业以及衍生的新产业、新业态与新模式等。

第一产业:其形态与类别主要包括优质食味水稻、优质专用小麦、稻田综合种养、特粮特经、特色果蔬、茶叶、中药材、苗木与花卉、生态畜禽养殖、大宗与特色淡水水产、近海养殖、蚕桑种养、现代种业等。

第二产业:围绕特色农产品的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其形态与类别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果蔬和畜禽等)初加工、乡村传统特色食品加工、乡村传统特色工艺品加工与制作、现代休闲食品加工、健康食品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以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环梯次综合利用加工等。

第三产业:围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当地特有资源,其形态与类别主要包括农产品流通业(传统与现代流通业态)、乡村新型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农业+服务业)、乡村旅游业(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健康养生等)、乡村信息产业(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以及共享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体验农业、中央厨房、互联网销售、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多种类型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资源保障类要素主要包括支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资金资源与政策制度等。

财政方面:主要包括各级各项涉农资金。通过积极争取、统筹利用,支持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供水、供电、道路、通信、仓储物流、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条件。

金融方面:主要包括信贷支持、专属金融产品、工商资本等。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利用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吸引工商资本下乡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科技方面:主要包括智力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等。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服务,推动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加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