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4)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2018年4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房产管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本市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本市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城镇个人住房消费,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
国发〔200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