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失效】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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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