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本方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苏科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1〕46 号)同时废止,上一合作期“苏科贷”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仍按照原方案进行补偿。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