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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扬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扬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
第三条 绩效目标是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也是预算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或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既要设置中长期绩效目标,也要设置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跨年度项目在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项目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编制、报送、审核、完善、批复、应用等活动过程。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应当按要求编入政府预算草案,接受市人大的审查监督。
第二章 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分工
第六条 绩效目标管理由市级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含个人,下同)按其职责组织实施,实现多层次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第七条 市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绩效指标研究和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
(二)组织指导市级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报送、完善和调整工作,负责审核与批复工作。组织和推动预算部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三)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其他职责。
第八条 市级预算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预算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构建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二)组织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及项目资金申请单位的绩效目标编制、报送、完善和调整工作,负责审核、汇总报送和分解批复下达本部门、所属单位及项目资金申请单位的绩效目标,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三)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目标信息公开工作;
(四)其他职责。
第九条 市级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申请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一)按照预算主管部门和项目库管理相关要求,编制、报送、完善和调整所申请预算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
(二)实施完成所承担任务的绩效目标;
(三)其他职责。
第三章 绩效目标编制与报送
第十条 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具体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在编报预算时,应同步组织编报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申请安排预算。
代编项目,绩效目标原则上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编报。预算执行中需要分解的项目,应由具体的实施单位负责编制细化的绩效目标,预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项目,可先安排预算,事后由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补编并报送绩效目标。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编制内容: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应包括: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内容,预算申报资金,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应包括: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预算申报资金,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第十二条 绩效目标设立原则: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资金支出对象、范围、具体用途、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通过制定绩效指标和指标值予以细化量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三)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十三条 绩效指标制订要求。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制订的绩效指标应与绩效目标对应相关、凸显重点、简洁适用。
第十四条 指标值确定依据。制订的绩效指标应当依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和经验标准等确定指标值。指标值通常用数学符号(=,>,≥,<,≤)加绝对值或相对值量化表示。不能量化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并具有可衡量性。
第四章 绩效目标审核与完善
第十五条 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对编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划、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属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范畴,是否符合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
(二)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的基本能力与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对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是否齐备。
(三)目标规范性。项目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绩效目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规范;是否按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用途细化量化指标,是否按立项必要性设置核心绩效指标。
(四)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五)资金匹配性。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支持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分配方式及标准等是否明确且可行,投入是否经济,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第十七条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规范性。部门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绩效目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规范;是否按部门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细化量化指标,是否突出部门履职核心绩效内容。
(二)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三)资金匹配性。部门整体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投入是否经济,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能否保证部门正常履职需要;部门内部各项资金有无重合,是否与相关核心业务指标匹配;各项资金在支持对象、范围和用途等方面与其他部门有无重合。
第十八条 绩效目标审核流程:
(一)部门审核。预算主管部门对编报的绩效目标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二)财政审核。财政部门对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并反馈审核意见。
(三)目标完善。预算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反馈的审核意见,组织完善绩效目标,经逐级审核通过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在审核绩效目标时,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采取组织专家、中介机构及社会相关人士参加评审的方法,实施第三方评审,提高审核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及公信度。
第五章 绩效目标批复与应用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应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预算主管部门在向下级预算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含个人)批复预算或下达资金时,应将绩效目标分解一并批复下达。
第二十一条 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重新申报、审核、批复。
第二十二条 批复的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项目实施、部门履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部门考核等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预算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绩效目标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在绩效目标管理中发现财政和财务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同时报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行政问责参考依据。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3日起施行。扬州市财政局2016年8月18日印发的《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扬财绩〔2016〕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扬州市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扬州市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表
3.扬州市市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4.扬州市市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表
附件1
扬州市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XX年度
项目名称 |
|
主管部门 |
|
|||
项目类型 |
常年安排□ 分年安排□ 一次性安排□ |
项目级次 |
市本级□转移支付□ |
|||
开始时间 |
|
完成时间 |
|
|||
实施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
立项必要性 |
(1)项目申请设立的依据(如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文件等); (2)项目实施产生的作用和意义。 |
|||||
实施可行性 |
(1)项目实施需要的制度、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设备、技术、工艺、环境、工作经验等情况; (2)项目实施计划,对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应对措施等情况。 |
|||||
项目实施内容 |
项目实施说明支持的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分配方式及标准等。 |
|||||
项 目 资 金 (万元) |
收 入 |
|
全年(程)预算数 |
|||
资金总额 |
|
|||||
财政拨款 |
小计 |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
|||||
政府性基金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国有资本金 |
|
|||||
社保基金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支 出 |
|
半年(程)计划执行数 |
全年(程)预算数 |
|||
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 |
|
|
||||
中长期目标 |
目标1: 目标2: …… |
年度目标 |
目标1: 目标2: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半年(程)指标值 |
全年(程)指标值 |
决 策 |
项目立项 |
指标1: |
|
|
…… |
|
|
||
绩效目标 |
指标1: |
|
|
|
…… |
|
|
||
资金投入 |
指标1: |
|
|
|
…… |
|
|
||
过 程 |
资金管理 |
指标1: |
|
|
…… |
|
|
||
组织实施 |
指标1: |
|
|
|
…… |
|
|
||
产 出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效 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 |
|
|
||
满 意 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附件2
扬州市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表
审核内容 |
审核要点 |
预算部门 审核 |
财政部门审核 |
||
绩效处审核 |
业务处审核 |
||||
立项必要性 |
①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 ②决策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财政投入方向和重点。 |
通 过□ 不通过□ |
|
通 过□ 不通过□ |
|
实施可行性 |
①项目实施基本能力与条件是否具备; ②实施计划是否合理,风险是否可控。 |
通 过□ 不通过□ |
|
通 过□ 不通过□ |
|
目标规范性 |
①项目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②绩效目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规范;③是否按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用途细化量化指标,是否按立项必要性设置了核心绩效指标。 |
通 过□ 不通过□ |
通 过□ 不通过□ |
|
|
目标合理性 |
①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②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
通 过□ 不通过□ |
|
|
|
资金匹配性 |
①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支持对象、范围、实施内容、资金分配方式及标准等是否明确且可行,投入是否经济;②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一上”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是否过高或过低;“二上”时,根据预算控制数,绩效目标设定是否过高或过低。 |
通 过□ 不通过□ |
|
通 过□ 不通过□ |
|
审核结果 |
通 过□ 不通过□ |
通 过□ 不通过□ |
|||
预算部门 审核意见 |
|
||||
绩效处 审核意见 |
|
||||
业务处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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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扬州市市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XX年度
单位名称 |
|
||||||
单位主要职能 |
|
||||||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
|
||||||
部 门 整 体 资 金 (万元) |
收 入 |
|
全年预算数 |
||||
资金总额 |
|
||||||
财政拨款 |
小计 |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
||||||
政府性基金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国有资本金 |
|
||||||
社保基金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支 出 |
|
半年计划执行数 |
全年预算数 |
||||
资金总额 |
|
|
|||||
基本支出 |
|
|
|||||
项目支出 |
|
|
|||||
其中:项目1 |
|
|
|||||
项目2 |
|
|
|||||
…… |
|
|
|||||
中长期目标 |
目标1: 目标2: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 目标2: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半年指标值 |
全年指标值 |
|||
决策 |
计划制定 |
指标1 |
|
|
|||
…… |
|
|
|||||
目标设定 |
指标1 |
|
|
||||
…… |
|
|
|||||
预算编制 |
指标1 |
|
|
||||
…… |
|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指标1 |
|
|
|||
…… |
|
|
|||||
预算管理 |
指标1 |
|
|
||||
…… |
|
|
|||||
资产管理 |
指标1 |
|
|
||||
…… |
|
|
|||||
项目管理 |
指标1 |
|
|
||||
…… |
|
|
|||||
人员管理 |
指标1 |
|
|
||||
…… |
|
|
|||||
机构建设 |
指标1 |
|
|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重点工作 |
对应项目 |
三级指标 |
半年指标值 |
全年指标值 |
|
履职 |
职能1 |
重点工作1 |
|
指标1 |
|
|
|
…… |
|
|
|||||
重点工作2 |
|
指标1 |
|
|
|||
…… |
|
|
|||||
…… |
…… |
…… |
|
|
|||
职能2 |
重点工作1 |
|
指标1 |
|
|
||
…… |
|
|
|||||
重点工作2 |
|
指标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半年指标值 |
全年指标值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 |
|
|
|||
…… |
|
|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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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指标1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 |
指标1 |
|
|
||||
…… |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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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扬州市市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表
审核内容 |
审核要点 |
预算部门 审核 |
财政部门审核 |
|
绩效处审核 |
业务处审核 |
|||
目标规范性 |
①部门基本信息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②绩效目标是否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设置是否全面且规范; ③是否按部门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细化量化指标,是否突出了部门履职核心绩效内容。 |
通 过□ 不通过□ |
通 过□ 不通过□ |
|
目标合理性 |
①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是否经过论证和合理测算,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 ②数据是否可以获取。 |
通 过□ 不通过□ |
|
|
资金匹配性 |
①部门整体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投入是否经济,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能否保证部门正常履职需要;②部门内部各项资金边界是否清晰,有无重合,是否与相关核心业务指标相匹配; ③各项资金在支持对象、范围和用途等方面是否与其他部门存在重合。 |
通 过□ 不通过□ |
|
通 过□ 不通过□ |
审核结果 |
通 过□ 不通过□ |
通 过□ 不通过□ |
||
预算部门 审核意见 |
|
|||
绩效处 审核意见 |
|
|||
业务处 审核意见 |
|
注:每项审核内容均通过,则审核结果为“通过”,其中有一项审核内容不通过,则审核结果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