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徐州市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徐州市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9〕99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限制,切实解决市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调整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户籍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

低保、特困(困难)家庭标准以民政部门和市总工会认定为准。将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从人均月收入低于1549元调整为1679元;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从人均月收入低于2065元调整为2239元。

二、调整市区户籍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保、特困(困难)家庭补贴标准由原14元/m2调整为15元/m2,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由原10元/m2调整为12元/m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补贴标准由原6元/m2调整为9元/m2。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人均建筑面积15m2)保持不变。补贴额度按照住房困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