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农规〔2020〕10号

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监督管理处沈如林,电话:025-86263179;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电话:025-83633155;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赵雨存,电话:025-5771044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8月21日



抄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省人民政府,省司法厅,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省农垦、监狱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废农机回收企业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发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补贴种类。

补贴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二)报废条件。

1.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需要提供我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

2.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3),提供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

3.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水稻插秧机报废技术条件》《机动植保机械报废技术条件》《饲料粉碎机报废技术条件》《铡草机报废技术条件》确定(见附件5)。

4.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经机主书面申请可提前办理报废(见附件4),并申请报废补贴。

5.改装拼装,来历不明,无铭牌或无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的农机,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报废补贴额见附件1;更新部分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有条件的市、县可安排财政资金提高报废部分补贴标准。

五、回收企业

(一)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分为两类: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各市向社会公布);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见附件6)。机主自主选择将报废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机主将报废农机交售给指定的回收企业。报废农机残值由机主与回收企业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不得随意压低残值折价。

(二)鼓励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与回收企业合作开展报废农机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或其他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商务部门分别对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回收企业拆解、销毁农机进行监督,探索远程监控回收拆解机制。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

1.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

2.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左前方、右后方45○照片,拍摄并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拍摄整机铭牌、发动机铭牌等照片,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3.回收企业对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收回机具铭牌,在《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确认表》)上签注“已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对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机主提供机具来源、归属等书面承诺复印件(含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由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承诺复印件,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机主提供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复印件,由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复印件,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确认表》。

4.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当包括铭牌和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照片、拓印、视频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

(二)注销登记。

1.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或其他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2.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信息后,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

1.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和书面承诺原件(含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注册登记的不提供书面承诺),按相关规定到乡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手续。对未达报废年限的农机,机主应当提供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原件。

2.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公示、相互衔接,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报废补贴农机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农机总量的原则,可设置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级农业农村、财政、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推进便民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开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系统,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

(三)强化监督管理。

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对无牌证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送情况。

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严格执行进度季报制度,做好半年和全年总结分析,每年7月5日和12月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3.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参考样式)

4.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参考样式)

5.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

6.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



附件1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种类

机型

机具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拖拉机

20马力及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联合  收割机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及以上

7200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17500

自走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2行

7200

3行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悬挂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1-2行

3000

3-4行

5500

3

水稻  插秧机

水稻插秧机

4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简易型)

600

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960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1500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1050

4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5040

6—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8400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10500

4

机动喷雾(粉)机

机动喷雾

(粉)机

喷幅<12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270

12m≤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540

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1300

功率<18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1200

18马力≤功率<5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4500

50马力≤功率<10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动力喷雾机

80

自走式喷雾机(不含三轮机型)

750

5

饲料(草)粉碎机

饲料(草)

粉碎机

转子直径<400mm饲料粉碎机

90

400mm≤转子直径<550mm饲料粉碎机

210

转子直径≥550mm饲料粉碎机

240

6

铡草机

铡草机

1T/H≤生产率<3T/H

90

3T/H≤生产率<6T/H

150

6T/H≤生产率<9T/H

400

9T/H≤生产率<15T/H

600

15T/H≤生产率<20T/H

750

生产率≥20T/H

1550



附件2

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组织名称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机主身份证住址


机主联系

电话


机具型号


机具类别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牌照号码


出厂日期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回收日期


报废补贴 金额(大写)


报废补贴 金额(小写)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或其他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适用于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联:一联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或其他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存查;三联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报废补贴手续存查;四联机主存查。

2.报废一台农机,填此表一张。

附件3


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身份证住址:                                        ,

现住址:                                      。

拟报废(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的(机具类别)               壹台,机具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

该机具系本人(购买日期)         年   月   日,

在(生产或销售企业)                               购买,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附后。

特此承诺。



机主本人(签字):

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

(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身份证住址:                                        ,

现住址:                                      。

拟报废(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的(机具类别)              壹台,机具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

该机具购买日期          年   月   日,未达报废年限,但由于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按情形划√),本人(或组织)自愿申请提前报废。



机主本人(签字):

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


序号

种类和参照标准

机型

使用年限

1

拖拉机

GB/T16877--2008

小型(功率≤18 KW)

超过10年

大中型轮式(功率>18 KW)

超过15年

履带式

超过12年

2

联合收割机NY/T1875--2010

自走式

超过12年

悬挂式

超过10年

3

水稻插秧机NY/T3529--2019

手扶式

大于8年

乘坐式

大于10年

4

机动喷雾(粉)机NY/T2454--2019


大于10年

5

饲料(草)粉碎机NY/T3531--2019

配套功率≤18KW

大于10年

配套功率>18KW

大于12年

6

铡草机

NY/T3530--2019


大于10年








附件6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南京市

江苏苏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聚慧园4号楼5楼

陈国芳

15950584999

2

南京市

南京市宁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88号-1

李 勇

13505164585

3

无锡市

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石洲路10号

包旭东

18626386678

4

徐州市

徐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33号金陵金源大酒店2607室

庄建军

13705200866

5

常州市

常州常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春江中路125号

周剑慧

13601500513

6

苏州市

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虎丘区新区滨河路729号(盛宏物业)2307室

乐卫中

13862588587

7

南通市

南通苏物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南通市港闸区唐闸北市街183号

顾永生

18921602058

8

连云港市

连云港万联环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58号

穆如波

13092450000

9

淮安市

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淮安市清江浦区工业园区通衢西道80号

曹志扬

13357972310

10

盐城市

盐城市盛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路27号

袁艾荣

13805102561

11

扬州市

扬州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恒星路(环保产业园)

张海洋

13805258166

12

镇江市

镇江市华东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镇江市京口区丁卯开发区潘宗路

杨 伟

13952812578

13

泰州市

泰州市金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泰墅园106-4号

吴毅骉

18652632759

14

宿迁市

宿迁市淮海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宿城经济开发区复旦路19号

王 勇

18951592001

15

宜兴市

宜兴市再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宜兴市火车站北

张 雷

13961546116

16

常熟市

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常熟市古里新桥

金建明

13806234330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