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休费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休费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苏人保规〔2016〕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保法〔2022〕7号)规定,继续有效


姑苏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苏政发〔201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