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连政发〔2022〕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公布连云港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连政发〔2011〕120号)

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4〕133号)

三、《连云港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0〕11号)

四、《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规范的通知》(连政办发〔2012〕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