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人社规〔202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社发〔2022〕7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