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2012-1-9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0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明确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是指税款所属期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在进行2011年12月份或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仍使用旧版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及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仍使用旧版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随同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的仍为旧版《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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