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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0部门聊城市支持5G基站规划建设若干政策

聊城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0部门聊城市支持5G基站规划建设若干政策
聊工信发〔2020〕43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市属开发区各相关单位,国网聊城供电公司、中国联通聊城市分公司、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聊城市分公司:

为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聊政办字〔2020〕28号,加快我市5G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争取聊城市新基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特制定本政策,请根据政策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全面加强市政公共资源共享力度

(一)开放市政公共资源。

坚持“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的原则,无偿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公路、铁路、高铁等设施,3A级以上景区、重点文化场馆、公园、社区楼面等公共区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聊城铁塔公司建设需求,市工信局牵头向主管部门申请开放公共区域,相关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开放意见,聊城供电公司同步进行直供电接入设计。各县(市、区)参照市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聊城铁塔分公司,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聊城联通分公司、聊城移动分公司、聊城电信分公司)。

(二)满足5G基站和机房建设紧急需求。

对于紧急施工站点和汇聚机房,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和资源所有方在收到铁塔公司申请后3个工作日之内联合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之内回复建设方案,不具备建设条件的说明情况并另行选址,复选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每月市工信局以月报的形式书面上报市政府并抄送主管单位,对于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问责。对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开放的公共资源场所,相关主管单位需进行书面说明。(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聊城铁塔分公司,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

(一)加强直供电改造。

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号),2020年2月1日-6月30日,转供电单位按“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费方式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的95%。推动存量及新建基站直供电改造,在供电设施审批手续、规划手续、民事工作、土地路径等方面给予高效支撑,提供便利。聊城供电公司根据铁塔公司提供的5G建设任务制定转直清单,逐步推动工作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二)加强电价监管力度。

对全市各类转供电主体违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号)规定的,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三、保障通信网络建设通行权

(一)降低通信网络建设维护成本。

对于在存量站址改造5G的情况,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开展基站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