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
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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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姓名: 年龄: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社会保障卡号: 联系电话:
人员性质:□1、在 职(单位名称: ) □2、退 休 □3、居 民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村 邮政编码:
代理人(或监护人)姓名: 与参保人关系: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村 邮政编码:
接受照护服务方式(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A.居 家 □B.养 老 机 构 □ C.医 疗 机 构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人(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材料
3.参保人失能相关的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医学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病史材料的复印件;
4.申请人应准确、规范填写《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申请表》各项信息,联系地址应写明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楼详址;
5.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三楼E029窗口,联系电话:59001278)
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申请表续:
参保人失能病情诊断简介及生活能力情况 |
参保人病情诊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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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食: □能用合适的餐具独立进食各种正常食物,包括用筷子、勺子或叉子等,不包括取饭、做饭 □需要部分帮助(如夹菜、切割、搅拌食物等)或需要较长时间 □极大或完全依赖他人 (2)洗澡: □无需指导能独立完成洗澡过程(可为浴池、盆浴或淋浴) □不能独立完成,需依赖他人 (3)修饰: □独立完成刷牙(包括固定假牙)、洗脸、梳头、剃须(如使用电动剃须刀者应会插插头)等 □不能独立完成,需依赖他人 (4)穿衣: □能独立穿脱衣服,包括系扣、开关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穿脱支具等 □需要部分帮助,但在正常时间内至少能独自完成一半 □极大或完全依赖他人 (5)控制大便: □能控制,没有失禁。如需要能使用栓剂或灌肠剂 □偶尔失禁(每周少于1次,或需要在帮助下用栓剂或灌肠剂 □失禁或昏迷 (6)控制小便: □能控制,没有失禁,如需要使用器具,能无须帮助自行处理 □偶尔失禁(每24小时少于1次) □失禁或昏迷 (7)用厕: □能独立进出厕所或使用便盆,无助手能解、穿衣裤和进行便后擦拭、冲洗或清洁便盆 □在保持平衡、解穿衣裤或处理卫生等方面需要帮助 □极大或完全依赖他人 (8)床椅转移: □能独立完成床到轮椅、轮椅到床的转移全过程,包括从床上坐起,锁住车闸,移开脚踏板 □需较小帮助(1人帮助)或语言的指导、监督 □可以从床上坐起,但在进行转移时需较大帮助(2人帮助) □不能坐起,完全依赖他人完成转移过程 (9)平地行走: □能独立平地行走45米,可以使用矫形器、假肢、拐杖、助行器,但不包括带轮的助行器 □在1人帮助(体力帮助或语言指导)下能平地行走45米 □如果不能走,能独立使用轮椅行进45米 □不能完成 (10) 上下楼梯: □能独立完成,可以使用辅助器械 □活动中需要帮助或监护 □不能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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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确认 |
承诺:以上情况以及所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并且同意将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当出现按规定须变更或停止其照护保险待遇情形的,将及时予以申报。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瞒报漏报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
社区意见 |
社区签章: 年 月 日 |
受理 事项 |
经办机构或受托机构(章): 负责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照护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2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
项目 |
评定标准 |
分值标准 |
1.进食 |
较大和完全依赖 |
0 |
需部分帮助(夹菜、盛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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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自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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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洗澡 |
依赖 |
0 |
自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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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梳洗修饰 |
依赖 |
0 |
自理(能独立完成洗脸、梳头、刷牙、剃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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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穿衣 |
依赖 |
0 |
需一半帮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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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系开钮扣、开关拉链和穿鞋) |
10 |
|
5.控制大便 |
昏迷或失禁 |
0 |
偶尔失禁(每周<1次) |
5 |
|
能控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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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制小便 |
失禁或昏迷或需他人导尿 |
0 |
偶尔失禁(<1次/24小时;>1次/周) |
5 |
|
能控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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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厕 |
依赖 |
0 |
需部分帮助 |
5 |
|
自理 |
10 |
|
8.床椅转移 |
完全依赖别人 |
0 |
需大量帮助(2人),能坐 |
5 |
|
需小量帮助(1人),或监护 |
10 |
|
自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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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走 |
不能走 |
0 |
在轮椅上独立行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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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1人帮助(体力或语言督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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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步行(可用辅助器具) |
15 |
|
10.上下楼梯 |
不能 |
0 |
需帮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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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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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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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量表满分为100分。根据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和无需依赖四个等级,得分≤40分表示为重度依赖,41-60分表示为中度依赖,61-99分表示为轻度依赖,100分表示为无需依赖。 |
附件3
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
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结论书
通照险评****第****号
被 评 定 人:xxx
社会保障卡号: 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身份证住址:xxxx
根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对其失能程度作出如下评定结论:
符合(重度、中度)失能标准
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 *月**日
注:本结论书一式三份,被评定人、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