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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中小企组〔2022〕2号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6月14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2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



一、落实落细财税扶持政策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优化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推动各区结合实际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支撑,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高质量落实惠企税收政策。严格执行中央最新涉减免税费政策,优化细化办税流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惠企政策,主动提醒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用好用足。制定出台降本减负、援企稳岗等助企措施,加大推动落实力度,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精准服务税务办理。加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小微企业专线建设,增强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业务骨干能力,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依托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电子税务以及大数据手段,向适用相关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减免红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四)加强信贷支持。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服务精准性和普惠性。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提高小微企业资金周转便利度。发挥“津心融”平台功能作用,开展投融资对接和企业培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支持构建天津市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产业主题园区、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等服务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强中小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融资能力。深化银担合作,推进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融担基金、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2:2:4:2”分担风险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

(五)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促使企业通过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动产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提升动产担保融资的便利度。支持碳资产质押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推广“双质押登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重点产业链企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在产业聚集区设立产业专营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营业中断和延迟取消类保险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强直接融资支持。推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构建“3+2”服务和支持体系,完善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天津基地工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拓展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作平台,夯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企业上市“塔基”作用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推动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发展基金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主要投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垂直行业等领域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拓宽相关企业债券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七)加强融资配套体系建设。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建立天津地方征信平台,精准定位服务对象,支持征信机构强化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征信产品和服务,开展多样化融资对接活动。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便利金融服务。推动国有金融担保机构做实做强,发挥作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三、加强创新创业支持

(八)发挥创新平台支撑作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完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发挥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测试、研发、仪器设备共享等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 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开展重点产业链撮合活动,促进上下游中小企业对接龙头企业和大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引导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创新带动作用,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深化产学研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十)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持续推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单项冠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优化天津市“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开展分类精准施策扶持,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

(十一)推动数字化产品应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打造可复制可推广赋能应用场景,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数字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加强工业互联网赋能。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支持地方、中小企业与电信运营商深化合作,加快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设施部署及应用。组织精准对接和横向交流,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加快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推动实现精益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提升工业设计附加值

(十四)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发挥国家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市工业设计协会等机构作用,鼓励相关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提升中小企业产品附加值,促进设计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设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鼓励设计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工业设计云服务,鼓励工业设计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建立市场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激发设计成果转化动力和活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十六)引导开展专利布局。培育认定一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指导中小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提升自身保护能力。推广专利电子申请,为中小企业及时保护创新成果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对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提供快速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和授权周期。(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十七)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技术在中小企业转化运用。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专利试点,力争更多企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行列。(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帮扶企业应对进出口环节遇到的侵权难题。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商业秘密保护联系单位建设。及时发布知识产权预警信息,警示指导企业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风险。推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建设,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海关、市贸促会)

七、助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九)发挥展会和平台对接作用。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展会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贸促会)

(二十)加强采购支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输出配套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大中小企业采购对接服务,打破供需信息壁垒,助力中小企业挖掘市场潜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一)引导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商标品牌工作站作用,支持指导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及部分境内国际性展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申请境外专利和境外商标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开展“小而美”网络品牌培育,评选一批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的产品品牌。推动广告产业园区、从事广告业务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利用优质资源,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出谋划策,优先提供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公益法律顾问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均衡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贸促会、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二)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B2B模式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加快线上转型。搭建B2B出口申报服务平台,降低企业技术门槛和申报成本。参与“贸法通”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涉疫情不可抗力证明应用等领域法律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贸促会)

(二十三)促进国际合作。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加强自贸协定相关政策宣传,确保国家最新开放措施落地落实。推动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天津意大利中小企业产业园、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建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为中小企业吸引外资提供更多机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二十四)推动节能低碳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