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苏府办〔2017〕9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解读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 2017-05-19
出台背景:近年来,苏州市企业人才队伍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15年底,我市企业管理、专技人员总量达到194.3万人,其中高级职称4.97万人,中级职称30.76万人。但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企业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分别为2.56%、15.8%)远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占比(分别为14.6%、42.6%);二是企业职称申报率偏低。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现行职称评价体系与企业对人才的评价标准脱节,因此,很多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对职称的认可度不高;二是目前大部分企业的薪酬设置与职称不挂钩,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差距较大,影响了企业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三是对优秀人才、海外人才、技能人才缺乏合理的职称评审渠道,论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考核项目和内容设置不尽合理。
创制过程:为有效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作为主要业务部门,按照制定程序和制定要求,迅速开展广泛调研,针对企业人才发展需求和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苏州实际,起草《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征求基层和相关部门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
主要内容:《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共10条。主要突破和创新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支持有条件的知识型、